針對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富民提出的3個方面8類問題,富民縣迅速行動,立即召開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成立了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富民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書記掛帥出征,縣委常委領導班子成員以問題為導向,帶頭抓好自身整改,帶頭抓好分管領域整改,帶頭指導好各部門、各單位的整改,推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我們要建立并實施整改銷號制度,對意見建議進行分類匯總、逐項梳理歸類,按各自的職能職責任務,逐個細化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內容、整改目標、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強化跟蹤督辦,做到一抓到底、務求實效。”富民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余利鴻對整改方案的制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此,富民縣6次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整改意見,7易其稿,最終形成了《中共富民縣委關于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富民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送審稿)上報省委巡視組。《整改方案》明確提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步驟、整改要求。
嚴明紀律內設“高壓線”。在劃定紀律“底線”、“紅線”上下功夫,強化對全縣黨員干部黨紀黨規宣傳教育,引導和督促廣大黨員充分認識守紀律講規矩既是“緊箍咒”也是“護身符”,教育和引導機關紀檢干部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保密紀律和廉政紀律。
抓早抓小常念“緊箍咒”。 黨紀嚴于國法,管住紀律和規矩,即是抓早抓小,防止“小違紀”演變成“大違法”。查辦案件的實踐證明,“違法”都始于“破紀”,視紀律如無物,把規矩當兒戲,進而就會產生“破窗效應”,必須早掌握情況、早分析研判、早分類處置,加大曝光力度敲響“長鳴鐘”。
確保黨風巡查形成 “新常態”。學好用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省委第六巡視組下沉一級巡視富民作為遵循,在全縣適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常規巡查、專項巡查,讓有問題的黨員干部知恥知止、收斂收手,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確保紀檢監察機關把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抓在手中,杜絕反腐敗工作“講起來殺牛,干起來耍猴”現象的發生。(田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