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省委第二巡視組向楚雄州反饋巡視情況。
省委第二巡視組組長陳為群、副組長崔晶,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江,向楚雄州委書記侯新華反饋了巡視情況,組長陳為群代表巡視組向州委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侯新華主持反饋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陳為群指出,通過此次對楚雄州的巡視,反映出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有差距,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不夠到位,廉政風險防控制度不夠完善、措施不夠具體;工程建設、醫療衛生、項目申報、教育文化、國土資源、水務交通、城市建設等部門和領域腐敗案件時有發生;鄉村干部“小官貪腐”問題凸顯;“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倒查和執紀問責力度不夠,對一些違紀案件責任追究不力。干部不如實填報、漏報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突出。二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存在以各種考核獎勵為名義安排資金發放獎勵和補貼,不按要求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改革規定的情況。三是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一些重大事項決策前,充分調查研究、聽取干部群眾意見不夠。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存在執行職數和編制管理等規定不夠嚴格,超職數配備干部、違規實行黨政正職分設以及擅自設置機構名目、領導職務、提高干部職級待遇,“帶病提拔”干部,部分黨政領導干部違規在企業兼職等問題。四是其它方面的問題和不足,財政提供給一些重點項目建設的借款尚未收回,部分地方征地補償掛賬計息問題存在影響社會穩定的潛在風險。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陳為群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四點意見建議。一是堅定不移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保“兩個責任”落地生根。二是擰緊執紀問責發條,敢于監督,有效監督,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執紀問責力度。三是加大治庸治懶治不為力度,加強監督問責,認真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四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不斷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嚴格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切實清理糾正超職數、超規格、超范圍配備領導干部和亂設領導職務、亂立機構名目的“三超兩亂”問題及違規提拔、違規調動、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問題,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嚴格審核把關,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重用”。
侯新華代表州委班子表示,針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將及時召開州委常委會進行專題研究,對每個問題逐一剖析,認真分析原因,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落實具體責任部門、單位和人員,明確工作時限,堅決抓好整改落實,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同時,將認真落實“兩個責任”,深入推進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紀律建設,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積極穩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以巡視為動力,促進各項工作落實,努力把此次巡視的成果體現好、運用好、拓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