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8月23日至9月23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云縣進行了巡視,并于2014年11月4日反饋了巡視意見。云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抓好整改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鄉鎮紀委、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作用不明顯”的整改情況。一是支持縣、鄉(鎮)紀委厘清職責,找準定位,落實“三轉”。將紀檢監察干部的精力集中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業上來,不再承擔和聯系除紀檢監察以外的工作業務,縣紀檢監察機關退出各種議事協調機構129個。將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情況納入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標,督促鄉(鎮)紀委積極開展案件查辦工作,對無自辦案件的鄉(鎮)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2014年全縣共立案查辦各類違紀案件32件40人,其中鄉(鎮)紀委共辦理案件12件14人。二是健全鄉(鎮)紀檢組織機構。全縣12鄉(鎮)紀委均設委員5名,鄉(鎮)紀委委員少于3人的及時按程序進行補選。目前,全縣共有鄉(鎮)紀委委員52名,有6個鄉(鎮)委員因干部調整、調動等因素暫缺,但均有3名以上委員。12個鄉(鎮)應配備紀委專職干部36名(每個鄉鎮3名),其中紀委書記1名,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和紀檢專干各1名;現有專職干部34名,有兩個鄉(鎮)的紀檢專干暫缺,目前正在進行補缺人選考察。三是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全縣194個村(居)民委員會均設立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由村黨組織副支書兼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116個、單設78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崗位補貼從2013年7月開始在原每月50元的基礎上增加至每月550元,從2015年1月起再次提高到每月1300元。四是加強對各級紀檢干部的教育培訓。舉辦全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暨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各鄉(鎮)也組織了相關培訓班,分別圍繞鄉(鎮)黨委如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鄉(鎮)紀委如何擔起監督責任進行了專題培訓;開設了案件查辦、村(居)務監督及民生資金監管等相關課程,就鄉(鎮)紀委進行案件線索初核、立案、查處等工作進行了專題講座,為充分發揮鄉(鎮)紀委、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關于“基層干部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易發多發,虛報、套取、截留和挪用扶貧專項資金,私設‘小金庫’等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一是將全縣41個主要涉農單位管理的94項民生資金納入電子監察管理系統監管。截止目前,納入系統監管資金總額達22.9億元。二是抓好群眾信訪件的辦理工作。2014年以來共受理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信訪舉報32件,現已辦結29件。三是抓好民生資金發放情況入戶檢查。2014年以來先后3次開展集中抽查檢查,具體情況為:2014年8月集中組織對2014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80歲以上老年人補助資金發放情況、2013年以來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管理使用情況、2013年省柴節煤爐灶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013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013年中央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012年以來“愛心水窖”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7項民生資金發放情況進行入戶抽查,共抽查了60個村(社區)、231個村民小組、1449戶居民;2014年10月對民生資金監察系統提示的涉及12鄉(鎮)383戶重復領取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核查;2014年11月由民政局牽頭對全縣12鄉(鎮)低保對象確定情況進行抽查,12月份由縣監察局在民政局抽查的基礎上對茶房鄉進行了重點抽查。四是督促各部門抓好整改。縣紀委監察局督促業務部門及時調整了312戶不符合惠民政策的受益對象,2014年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收回重復發放、發放結余及違規使用的民生資金74.5萬元。五是通過審計,2014年全縣及時清退違規管理使用的扶貧資金344.2萬元。六是組織開展了教育亂收費問題、惡意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向非公企業亂收費和各種攤派等不正之風、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4個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責成愛華完小退回向學生收費1.6萬元。七是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不斷提升財會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廉潔意識。組織開展鄉(鎮)財政干部、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班2期,全縣12鄉(鎮)財政所會計、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業務主管、會計、出納和80個村(社區)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以及部分縣農經站人員參加了培訓。八是從速從嚴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各種違法行為,絕不姑息,絕不手軟。2014年,縣紀委辦理損害群眾利益案件6件12人,鄉(鎮)紀委辦理損害群眾利益案件8件10人。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31件案件線索,抽調6個工作組24人對相關案件線索逐一進行調查核實,現已全面結束初核工作。
3.關于“教育、衛生、司法等部門和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等領域,問題反映較多,暴露出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監管薄弱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項目審批。嚴格首問負責、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提前審查、聯合會審、綠色通道等一系列制度和“零收費”服務,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優化立項程序。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稽查,重點跟蹤檢查教育、衛生、司法、房地產開發等領域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監督,對資金使用、項目建設、效益發揮等方面進行全程稽查,切實將稽查工作融入項目建設的全過程。2014年,共受理投資項目備案61個,辦結61個,計劃總投資56.63億元;受理批復項目建設93個,辦結93個,計劃總投資22.38億元。二是規范土地出讓。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嚴格按照國家供地目錄編制供地方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供地程序和土地出讓招拍掛規定,理順土地出讓金收繳制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優化土地資源配置。2014年,上報用地項目土地征轉用報件4個(677.1285畝),現在已全部獲批,正在組織供地。三是規范工程建設招投標。嚴格按照“政府領導、統一進場、集中交易、行業監管、行政監察”的運行機制和管辦分離、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要求,不斷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流程、嚴把交易環節、健全監管機制,在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始終做到統一項目進場交易、統一信息發布媒介、統一場地安排、統一開評標監控、統一專家庫建設、統一專家抽取、統一收退保證金、統一監管平臺等“八個統一”,全面實現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規范化、陽光化,營造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公共資源交易環境,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嚴格執行《云縣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不斷探索和健全完善全方位、多部門、立體式的協同監督管理機制,形成部門協調統一、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的政務服務管理監督體系。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對政務服務行為和公共資源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著力提高管理和運行水平。2014年,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國有產權等交易項目127項,交易總額達90735.04萬元,節約財政資金1043.13萬元,國有資產增值1.86萬元。其中:完成工程建設交易項目83項,交易額達81050.46萬元,節約財政資金597.51萬元;政府采購交易項目41項,交易額達7998.35萬元,節約財政資金445.62萬元;國有產權交易項目3項,交易額達1686.33萬元。四是強化對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的監管。把對教育、衛生、住建、國土、司法等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的監管作為監管工作的重點,以監管促規范,以監管促公平。分別于2014年11月19日、12月20日組織召開2次重點單位廉政工作座談會,聽取重點部門廉政工作情況匯報,及時提出具體廉政工作要求;于2014年12月5日召開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強對工程建設招投標的監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行政監督機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不斷推動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管體制機制創新。2014年對24個建設項目進行了招標備案,進行了15次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2個問題并及時糾正和整改。并對2014年全縣確定的200個重點項目重點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監督檢查9次,共發出督查通報9期。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1個單位提出行政監察建議要求限期整改1次。
4.關于“執行省委出臺的《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項末位表態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修改完善《中共云縣委工作制度》,對民主決策、黨務公開、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信訪維穩、干部選拔任用和日常管理運行等方面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印發《中共云縣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規范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云縣辦發〔2014〕100號),對各級各部門嚴格執行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相關規定進行重申,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主要領導末位表態制度和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招投標等工作。目前,全縣82個單位和部門中,除5家單位和部門不涉及人事、財務等工作外,其余77個單位和部門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了工作分工調整。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文風會風還沒有根本轉變”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云縣會議管理辦法》,進一步精簡會議活動,充分利用視頻會議系統,提高會議效率,降低會議成本。優化會議議程,壓縮會議時間,堅持開短會、講短話,不隨意擴大會議規模,嚴格控制全縣性會議召開次數。會場布置堅持簡樸大方,一律不擺鮮花水果,不發放紀念品,不安排會議聚餐。2014年全縣會議數量同比減少33%。二是嚴格執行《云縣公文管理辦法》,切實改進文風,精簡各類文件、刊物、簡報,減少數量、壓縮篇幅、提高質量,發文突出體現“短、實、新”要求,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高效使用電子政務系統,全縣公文運轉除涉密公文和敏感性公文外,不再印發、處理紙質公文,提高了公文運轉效率,降低了公文運行成本。2014年全縣發文數量同比減少35%。
2.關于“部分干部‘唯上’不‘唯實’”的整改情況。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持久反對“四風”,結合云縣實際抓好上級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妥善處理好發展速度與質量、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充分考慮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加大對邊遠山區項目投資力度,有針對性的增加邊遠山區項目和資金投入。2014年,全縣實施規模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204個,完成投資63.16億元,其中:在邊遠地區實施項目93個,完成投資12.1億元,占全部投資比例19.2%,同比增長201.7%;實施規模以下投資項目650個,完成投資7.15億元,其中:在邊遠地區實施項目480個,完成投資5.4億元,占76%。以上兩項合計,2014年在邊遠地區實施項目573個,投資17.5億元,其中各級財政投資1.2億元,同比增長66.6%。
3.關于“有的干部進取精神不足,工作標準不高,履職不盡責”和“婚喪嫁娶大操大辦請客送禮風氣未根本扭轉”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教育培訓。注重理論提升,建立干部教育培訓信息庫,制定出臺《2013—2017年云縣干部教育培訓規劃》、《云縣從嚴管理干部的實施意見》、《在全縣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員管理的規定(試行)》,每年組織鄉科級干部集中培訓不少于2期;年內組織50余名鄉科級干部前往華南理工大學參加為期一周的學習培訓;注重實踐鍛煉,有計劃地選拔干部到基層一線和關鍵崗位歷練,不斷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采取選派黨建指導員、政企聯絡員、村黨組織常務副書記和新農村指導員等多種形式,讓干部在一線得到鍛煉提高。二是完善干部考評機制。修訂完善《關于加強和改進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的意見》和《云縣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云縣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改進考核評價方式方法,增強考核評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強化對“四風”突出問題的整治。持續用力抓好縣委確定的25項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嚴格執行《關于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嫁娶等宴請事宜的暫行規定》,確保干部隊伍作風的持續好轉。2014年,派出明察暗訪組5次,針對干部“慵懶散拖”等作風漂浮和違反規定大操大辦、變相收禮、借機斂財等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對發現的26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進行了通報,對工作落實不到位、違反相關紀律的31名工作人員進行了問責。領導干部辦理婚喪等事宜過程中,需要宴請的書面向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備案;領導干部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時,宴請人數嚴格控制在50桌內,并嚴禁使用公務車輛。實行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宴請事宜報告分級負責制,黨組織審批人在審批《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宴請事宜報告表》時,對申報人進行提醒談話,向其說明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的相關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將操辦婚喪事宜報告和談話記錄存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2014年來,共有62名領導干部報告了操辦婚喪宴請事宜,并對所有報告人進行了提醒談話。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不夠主動,采納意見不夠廣泛,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不夠充分;班子成員之間的溝通交流不夠,班子成員表態往往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章立制工作,進一步修訂完善縣委常委會工作規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和黨內情況通報制度、縣委黨務公開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強黨內民主,嚴格按程序辦事、按制度辦事、按集體意志辦事。二是重大決策事項充分聽取“兩代表一委員”、專家學者、黨外人士以及基層群眾等各方面意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在2014年12月下旬召開的中共云縣委十二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上,提交會議審議的《縣委工作報告》和“兩意見一方案”,采取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和發放書面材料征求意見等方式,充分征求了各級各部門和部分老干部、“兩代表一委員”的意見,并廣泛吸納了所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揚了民主,匯集了各方智慧,統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識,四個文件在會議上順利審議通過。三是班子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班子成員之間適時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及時溝通情況、增加理解、增加感情,共同維護班子的團結和權威。2014年12月,結合縣委常委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主要領導分別與常委班子成員進行了交心談心,班子成員之間也開展了談心活動,進一步增進了共識,凝聚了力量,達到了團結統一的目的。四是嚴格縣委常委會決策程序,自十二屆縣委第59次常委會議以來,縣委常委會議材料均提前半天以上送達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便于提前研究思考相關決策事項。規范縣委常委班子成員議事決策表態發言,對縣委常委班子成員議事決策發言提出了明確的規范要求,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在常委會討論決策過程中積極踴躍發言,發言態度明確,不模棱兩可、含糊不清,并嚴格落實“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度。
2.關于“干部工作中重提拔使用、輕管理監督,對干部考察不細致、不全面、把關不嚴”的整改情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好干部標準,嚴格干部考察程序,強化干部日常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從嚴管理干部相關制度,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修訂完善《云縣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溝通辦法》,制定《云縣干部考察考核員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日常監管。圍繞上級政策規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干部選拔任用文書檔案認真開展了自檢自查,對領導干部提拔使用存在問題及時啟動責任倒查工作。
3.關于“對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年輕干部、非黨干部培養重視不夠;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發揮不充分,監管不嚴”的整改情況。成立調研組對全縣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年輕干部、非黨干部情況和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發揮情況進行了全面調研分析,著手研究制定《云縣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年輕干部和黨外干部培養選拔工作意見》,加強對“四類干部”的培養選拔。現有鄉科級少數民族干部288名,占全縣545名科級領導干部的52.84%。鄉科級婦女干部111名,占全縣科級領導干部的20.37%,39個縣直部門和12個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均配備了婦女干部。35歲以下科級領導干部180名,占全縣科級領導干部的33.03%;鄉科級黨外干部53名,占全縣科級領導干部的9.73%。
嚴格加強對非領導職務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云縣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鄉(鎮)和部門(單位)管理責任,非領導職務干部工作職責、考核獎懲和紀律要求。在縣委聘用的督查專員和抽調的“核桃+魔芋”產業發展指導組、督導組中,重點抽調各部門非領導職務干部任組長、副組長,以充分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的潛能和作用。
4.關于“部分事業人員調動及工勤人員招錄不規范、不透明”的整改情況。一是研究下發了《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今后我縣不再新招收錄用機關工勤人員,對因工作需要,確需新使用工勤人員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對目前各機關單位使用的工勤編制實行動態管理,按“退一減一、走一減一”的管理辦法,逐步取消機關工勤編制,逐步消化現有的在職在編機關工勤人員,對現有的工勤人員堅持“四個嚴格”規范管理,即:嚴格工勤人員等級崗位聘用、嚴格工勤人員動態管理、嚴格崗位晉升申報條件、嚴格工資兌現。二是制定印發了《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試行)》,重點從調配條件、審批權限、調配程序、調配紀律等四個方面進一步規范調配審批手續,形成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導向,實現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三是嚴格執行《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借調(借用)人員清理和規范工作的通知》(臨組發〔2013〕62號)規定,嚴格規范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借調(借用)人員行為,確屬工作需要的借調(借用)一律由人員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且借調(借用)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2008年以來到城區學校頂崗后調動的86名教師中,有65名在2013年7月18日《云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暫行辦法》出臺之前即開始頂崗,本著尊重歷史、以人為本、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則,予以維持已辦理的人事關系不變;19名教師屬2013年8月按《云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暫行辦法》面向全縣公開招考調入,予以維持已辦理的人事關系不變;2名不符合《辦法》規定調入的教師已撤銷調令回原單位上班。
四、其他方面的問題和不足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領導干部在縣城周邊違規建房,全縣‘兩違’建筑問題較突出,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整改情況。成立“兩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組成聯合工作組,持續開展“兩違”整治工作,率先整治部分領導干部在縣城周邊違規批建房。一是組織開展違法違章建筑物的普查摸底,全面、準確掌握全縣“兩違”建筑基本情況,確定專項整治的重點。重點整治云鳳連接線三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至雙匯橋段片區、毛家村社區小渡口沿老國道214線至官莊河片區、縣城建成區范圍、祥臨路、縣城至漫灣原214線、大朝山公路兩側等地段,嚴格按照農村宅基地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相關規定,對符合審批政策的依法查處后完善手續,對不符合審批政策的依法查處、責令退出。截止目前,已完成云鳳連接線三奇光電至雙匯橋片區16戶和黃薯山1戶,共17戶違章建筑的摸排調查工作;完成3宗違法用地的查處,正在對33宗違法用地進行立案調查;對63宗違法用地正在開展摸排調查工作,其中已獲得省級農用地征轉用批準的3宗,正在組織報批3宗。二是對全縣鄉(鎮)、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在縣城周邊違規建房情況的排查清理,現已全面清查完畢,發現1戶違規建房,已限期拆除。三是按照“兩違”建筑的查處時限及執法程序開展好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已有8戶按照要求自行拆除違章建筑,對不自行拆除的將依法依規進行強制拆除。
2.關于“項目未批先建問題比較突出,建設中用地供給、施工許可及環評等方面工作不規范”的整改情況。全縣需整改的20個項目中,15000噸屠宰場項目、云海陽光建設項目、云縣公安局偵查大樓建設項目(云縣公安局技偵樓)、宏泰山地新鎮建設項目、云州國際新城建設項目(西南建材市場)、云縣煙花爆竹倉庫建設項目8個項目已完成整改工作,相關建設手續辦理齊全。其余12個項目正在整改完善之中,其中,云雪花園建設項目土地手續完備;小微企業創業園(小微創業園)供地手續經市政府批準掛牌出讓,已簽訂《成交確認書》;蘇靖水泥廠建設項目,已按違法用地進行處罰,正在完善相關手續;太陽鳥醫藥物流中心(太陽藥業)建設用地征轉手續已獲批準,正在組織供地報批手續;云縣一中圖書館建設項目正在辦理質量監督注冊;錦華會都建設項目(錦華會都)征轉手續已獲批準,正在組織供地報批手續;消防大隊建設項目,屬于軍事用地,先行用地,正在組織用地報批手續;云縣中醫院搬遷項目(云縣中醫院),已進行違法用地處罰,正在完善用地報批手續。
3.關于“信訪工作量大,部分涉法涉訴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妥善解決”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領導干部下訪、接訪制度。變群眾上訪和領導干部下訪,延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組織領導干部積極走出機關,深入矛盾糾紛集中、困難問題多的地方開展調查研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處級領導包報責任制,明確責任領導和化解時限,定期化解矛盾糾紛。三是及時辦理省委巡視組移交的信訪問題。及時召開了省委第四巡視組移交云縣信訪問題限期化解工作督導會,印發了《關于限期辦結省委巡視組移交的信訪問題的通知》,對48件信訪問題辦理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責成相關部門面對面做好信訪群眾的工作,對合理訴求及時予以研究解決,對一時不能解決或不合理訴求耐心做好疏導解釋和思想穩控工作,同時給予信訪人明確的答復。各責任單位按照縣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時成立工作組,制定信訪問題化解方案,明確責任領導,集中人力,集中時間,全力開展化解工作。目前,48件信訪問題已全部進行辦理、答復,其中,全面辦結38件(一般信訪件35件,涉法涉訴信訪件3件),經多次辦理答復續辦6件,引導走司法程序2件,創造條件,正在積極辦理2件。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云縣委反映。聯系單位:中共云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83-3214106;電子郵箱:xwdcs32141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