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縣紀委于2015年9月份制定了《勐海縣紀檢監察機關巡訪工作制度》。制度明確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信訪室、紀檢室、案審室負責人每年到鄉鎮和單位至少開展一次巡訪。巡訪工作的重點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巡訪方式以暗訪為主、明察為輔,多層面、多渠道了解基層領導干部或工作人員違規違紀問題線索。
今年12月2日,縣紀委巡訪組到勐宋鄉開展日常巡訪,王明祥向巡訪組反映個人利益被損害的問題。接到反映后,縣紀委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
經調查,2011年勐宋鄉在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收繳工作中,由于時任蚌龍村委會大學生村官魏家豪工作失誤,錯把屬于城鎮居民,但居住在蚌龍村委會的王明祥登記為農村戶籍,王明祥補交的養老金1400元也未存入城鎮戶籍賬戶,致使王明祥到60歲后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為此王明祥于2015年8月18日至12月2日期間,多次向分管鄉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的鄉領導汝俊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負責人何水平反映,都沒有得到解決。在事實調查清楚后,縣紀委積極協調各有關單位,及時把王明祥的農村養老保險賬戶轉回到城鎮養老保險賬戶,王明祥自2015年1月起可以正常領取個人養老金。
為警示廣大基層干部踏實工作,提高為民服務意識,12月17日,勐海縣紀委監察局依據勐海縣領導干部問責辦法,給予汝俊、何水平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12月24日,縣紀委監察局給予魏家豪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