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縣紀委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神圣職責,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的要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緊盯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層層傳導壓力,細化責任清單,強化責任倒逼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打通落實主體責任“最后一公里”的問題。
完善監督機制促責任落實。監督落實《中共紅河縣委落實中共紅河州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有效落實州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和收集整理縣級“四套”領導班子成員及鄉鎮、縣屬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年初承諾制、季度報告制、年中約談制、年底述廉制”“四機制”落實情況,監督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正職與其他班子成員簽訂了履行“一崗雙責”責任書。2015年來,簽訂了履行“一崗雙責”責任書420份,縣級“四套”領導班子成員及鄉鎮、縣屬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120余名進行了年初承諾,作了今年四個季度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報告。進一步明確提出了責任分解、季度督查、自查報告、責任考核、考核公示、情況通報、兌現獎懲和責任追究“八位一體”的黨風廉政責任制工作運行機制。責任制更加突出了對各級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考核。
強化督查問責促責任落實。縣紀委組織全縣各單位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開展自查自糾,通過自查缺陷、自找短板,做到積極整改、建章立制、細化責任、狠抓落實。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督查黨政主要領導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情況、查辦違紀違法案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制度和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及紀律執行情況,對發現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突出問題,實行“一案雙查”和雙追責。今年以來,縣紀委先后共派出15個工作組48人(次),開展紀律作風及效能專項督查12次。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查處2人,有3名科級領導干部因主體責任履職不力被問責, 1名科級領導干部受到“一案雙查”責任追究。
著力責任追究促責任落實。把落實主體責任作為檢驗各級黨政“一把手”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找準履行主體責任的著力點,深入推進以“一塊宣傳展板、一個責任實施細則、一張責任網絡圖、一塊責任提示牌、一份權力責任清單、一次約談活動、一份承諾書、一套落實責任工作臺賬、追究一批責任案件”為主要內容的“九個一”活動,推進主體責任上心、上肩、上力,針對可能或易發腐敗的領域和“四風”反彈回潮、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鄉鎮和部門,由縣委常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縣紀委根據違規違紀情節嚴重,采取批評教育、約談、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等方式與分管部門黨政“一把手”進行約談談話,予以提醒改正。
今年以來,紅河縣因違反會議紀律被通報批評單位9個,領導干部因外出未報備被通報批評2人,因未按要求值班被通報的單位6個,因重點工作推動不力被通報的鄉鎮和部門14個,并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16次22人。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開展 “六個嚴禁”承諾活動,參與承諾單位共121個、涉及黨員干部14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