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陽區由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督查室組成的“掛包幫”“轉走訪”工作紀律督查組,定期不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違反“九必須九嚴禁”工作紀律的要按規定嚴肅處理,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必須輕車簡從,嚴禁層層陪同。包村單位主要領導履行 “掛包幫”“轉走訪”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每年親自到掛包村開展2次以上調查研究,聽民情、訪民困、尋貧根、謀發展、找出路。所有干部職工必須輕車簡從,深入一線,不得增加基層和農戶負擔,要真幫實扶,簡化接待,嚴禁搞層層陪同和迎送,杜絕搞形式主義和簡單走過場,要自覺維護黨委、政府和干部形象。
必須深入實際,嚴禁走馬觀花。全區各級掛聯單位要全力做好駐村幫扶工作,“掛包幫”“轉走訪”干部職工必須沉下身子,要主動利用農閑時節深入到田間地塊、農戶家中開展工作,杜絕走馬觀花,嚴禁為圖方便把農戶叫到村委會填寫訪談問卷;嚴禁在農戶家白吃白喝;嚴禁村組干部代填訪談問卷和包庇其開展工作弄虛作假的行為。
必須注重實效,嚴禁敷衍了事。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必須落實“不脫貧、不脫鉤”的要求,嚴禁將駐村扶貧工作與調研走訪相互混淆,杜絕把駐村扶貧當作簡單的節日慰問、困難救濟、給錢給物。全區各級掛聯單位要深入實際,積極爭取協調幫扶項目,認真研究制定幫扶方案,堅持精準扶貧,著力解決實際問題,杜絕敷衍了事。
必須清正廉潔,嚴禁吃請饋贈。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必須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昭陽區干部管理十條規定》以及廉潔自律的有關要求,嚴于律己,自帶行李,必須與掛包村組干部、村“三委”干部、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嚴禁接受基層吃請,嚴禁接受基層饋贈的錢物,嚴禁接受基層報銷開支。
必須突出主業,嚴禁兼職幫扶。全區各級掛聯單位要堅持駐村幫助制度,嚴禁派出單位在干部駐村扶貧期間安排與幫扶無關的工作,嚴禁在幫扶工作結束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召回幫扶干部。下派干部駐村扶貧期間原則上與原單位的工作脫鉤,要“蹲在村上”,決不能下去“打個蘸水”就走,每月駐村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0天;堅決杜絕只給項目和資金,工作人員不蹲點駐村的現象。
必須專心工作,嚴禁游玩娛樂。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必須把工作重心和精力投入到幫扶工作中,嚴禁借掛鉤幫扶之名行游玩娛樂之實,不準參與公款娛樂消費,不準酗酒和參與賭博,不準做侵害群眾利益的事情。
必須量力而行,嚴禁強行攤派。各掛鉤幫扶單位要依據各自實力和條件,自愿籌集幫扶資金,爭取協調扶持項目;嚴禁以行政命令搞集資、攤派,不得扣減干部職工工資及其福利作為幫扶資金。
必須珍惜民力,嚴禁強民所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必須結合掛包村組和群眾實際,充分聽取基層干部和群眾意見,嚴格落實“一事一議”制度;要體察民情,珍惜民力,嚴禁違背群眾意愿出資出物、損害群眾利益。
必須嚴格請銷假制度,嚴禁我行我素。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在駐村工作期間,因病因事需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須由所在村黨(總)支部書記批準,三天以上須報鄉鎮黨委主要領導審批,并報區委組織部備案;嚴禁幫扶干部自由散慢、我行我素,嚴禁請霸王假、隨意脫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