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保山市紀委監察局組織委局副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專題開展“以案為鑒”專題學習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主要圍繞近期中央紀委對部分中央單位查處的5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通報開展專題學習教育。
學習教育活動認真學習了今年10月下旬中央紀委對商務部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因下屬及家屬賭博等問題受到責任追究,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主任李宗明因下屬公款旅游問題受到責任追究,人民日報社上海分社原社長劉建林因糾正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不力等受到責任追究,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南海東部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再生等人因下屬部門和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責任追究以及中國證監會上海期貨交易所原黨委書記、理事長楊邁軍因單位多次發生公款旅游等問題受到責任追究的5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等內容。
學習教育活動指出,近期中央紀委、省紀委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問題高度重視,已多次發出責任追究的通報,表明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具體的、實在的,來不得半點馬虎。為此,保山市委常委會議及時研究通過了《保山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僅要督促好全市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兩個責任”,還要切實履行好自身的監督責任,必須把責任壓力層層傳導下去、落實下去。
學習教育活動要求,全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首先要從嚴從實改進作風,真正做到嚴以用權。充分認識到嚴以用權的重要意義,始終做到嚴格自我要求,嚴守紀律紅線,筑牢廉潔防線,夯實道德底線,堅持修身與齊家并重,塑造優良的人格操守,培育良好的家風,任何情況下都能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白。其次從嚴從實修身律己,真正做到忠誠干凈擔當,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允許”,“兩個堅決”,“敢”字當頭、“實”字為要。再次從嚴從實履行職責,著力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突出“紀律”的語言,嚴格按照“六大紀律”的次序逐條開展監督執紀問責,把握和運用好“四種形態”,重點查處“三種人”,堅持態度不變、決心不減、勇氣不泄、尺度不松,真正按照“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為保山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