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全市各級各部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羅列清單督促整改完善。
該市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落實中,始終緊盯責任落實這一重點,根據省委出臺的“兩個責任”的規定,制定出臺了《文山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工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紀工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暫行辦法》,進一步細化兩個責任落實的具體要求。并于今年10月組成4個檢查組,對全市各級各部門落實“兩個責任”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單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制度執行走樣、專項整治工作不實、工作任務分解落實不及時等問題,對市級32個部門、17個鄉鎮(街道)逐一開列問題清單,下發文件通知責令限時整改。通過督促檢查和問題清單的開列,促使各單位、部門充分認識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以問題導向為原則開展自糾自查和問題整改,主動承擔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