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縣委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縣紀委、縣法院、縣檢察院和縣公安局分別匯報了2015年度反腐敗工作情況。
2015年以來,通海縣紀委監察局共查處各類違紀案件35件43人,涉及科級干部8件9人,一般國家工作人員7人,村組干部19人,農村普通黨員6人,非公企業工作人員2人。縣法院今年繼續開展“陽光司法”工程,共受理職務犯罪案件7件15人,其中,貪污、受賄罪2件2人,濫用職權罪1件1人,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3件8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1件4人。縣檢察院反貪部門共辦理案件10件10人,其中,涉及農村基層領域挪用公款、貪污、賄賂犯罪案件7件7人;人員涉及村民小組組長、村委會主任、村黨總支副書記、水保站站長、縣扶貧辦主任。縣公安局經偵共立非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10起,占經濟犯罪案件立案總數41件的24.4%;其中,挪用資金的2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2起,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6起;查處涉案人員14人。
會議強調,在反腐敗協作機制下,司法機關將一如既往積極支持配合紀委執紀,做到信息暢通、資源共享、職能互補,構建多方位的懲治腐敗工作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