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施甸縣紀委監察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關于加強查辦案件工作的有關精神,加大查案力度。2015年,全縣共審結處理違反黨政紀案件42件47人,科級8人,其中,黨紀處分19件,政紀處分23件。施甸縣紀委在堅決查辦案件、懲治腐敗的同時,注重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實達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建立一項制度、治理一方環境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
發揮查辦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在查案過程中始終堅持把查辦案件的過程作為對案件當事人黨紀政紀教育的過程,積極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耐心與案件當事人談話,幫助當事人增強黨紀政紀法規意識,充分認識自己所犯錯誤的危害性,增強改正錯誤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作出處分決定后,到違紀人所在單位公開宣布處分決定,用違紀人錯誤事實、應吸取的教訓警示黨員干部,達到了處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定期對受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在工作實踐中改正錯誤、提高自己,從而達到以案促教的目的,共對15名受處分人進行了回訪教育。認真分析案件發生的原因,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體制、機制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提出源頭治理的建議,做到一案一剖析。堅持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組織98名新提拔科級領導干部到施甸縣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組織全縣部分處級領導干部、股所級及其以上領導干部共計2200人集中觀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影片《“狂妄”的代價》《人生不能重來》,使廣大黨員干部警鐘長鳴。
發揮查辦案件的建章立制功能。針對查辦案件中暴露出來的深層次問題,著重從源頭防范,注重探索從體制機制上防范的途徑和辦法,督促涉案單位建章立制,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充分發揮制度的制約規范作用。
發揮查辦案件的強化監督功能。通過有效實施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警示訓誡、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行政問責等措施,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共有12名科級領導干部報告了個人重大事項,19名科級領導填報了婚喪事宜報告表,為70名新提拔的副科實職領導干部建立了廉政檔案。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2015年,全縣已2次分別組織開展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災救濟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農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良種補貼、糧食綜合直補、督促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