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局、德宏州水利局、德宏州商務局、隴川縣章鳳鎮黨委、芒市鎮芒核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被紀律審查,給予摘牌處理。”10月21日,德宏州紀委召開六屆66次常委會,討論研究州級廉政文化示范更名和摘牌情況,5個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單位被摘牌,這是德宏州第二批被摘牌的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截止目前,德宏州已有7個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被摘牌。
為進一步加強廉政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和管理,不斷改進和創新宣傳教育的載體和形式,今年7月,德宏州紀委、監察局印發了《關于開展廉政宣傳教育陣地檢查復核的通知》,組織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全州161個廉政宣傳教育陣地(4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5個廉政教育基地、152個省、州、縣級廉政文化示范點)進行了檢查復核,通過五查:一查展示宣傳教育內容是否堅持更新;二查正面宣傳的內容是否出現違紀違法領導干部的圖片文字視頻;三查自創建廉政文化示范點以來,單位是否存在領導班子成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四查廉政宣傳教育作用是否發揮,干部群眾是否認可;五查廉政文化建設是否扎實推進,還是停滯不前,使各級各類陣地充分發揮宣傳教育作用。根據檢查復核結果,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涉及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調整的 6個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單位進行更名,對5個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單位給予摘牌處理。
同時,德宏州紀委印發了《關于對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更名和摘牌的通知》,要求更名單位按照《德宏州廉政文化示范點申報評審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規范陣地建設,形成整體合力,發揮示范作用;摘牌單位要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整改,抓實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引導本部門領導、干部樹牢思想道德“高線”,嚴守紀律“底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廉政文化示范點的管理,督促示范點單位持續、創新開展廉政文化活動,發揮廉政文化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有效推進作用;各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單位要深刻吸取被摘牌單位的教訓,舉一反三,加強警示;要倍加珍惜榮譽,進一步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為本單位、本地區黨風廉政建設營造良好文化氛圍。
據悉,德宏州紀委對廉政文化示范點實行動態管理,對示范作用不明顯、廉政文化建設工作不能長期堅持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復查后仍不合格的;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所在單位被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出窩案、串案的;在年度政風行風評議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所在單位處理不力,且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被中央、省、州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或點名批評的;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應予摘牌的有關問題;一律給予摘牌處理,取消廉政文化示范點資格,2年內不準申報廉政文化示范點。(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