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嵩明縣紀委多措并舉,抓早抓小,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以最堅決的態度減少腐敗存量,以最果斷的措施遏制腐敗增量,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不斷提升紀律審查工作的水平。
紀律審查與警示教育同步。在一定范圍內對一些典型案例剖析和案件查辦情況進行通報,用好“身邊案”警示“身邊人”,以案釋紀、以案說法,加強對廣大黨員干部的教育。組織1000余黨員干部及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開展家庭助廉警示教育。
紀律審查與完善制度同步。案件查結后,針對發案單位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找出這些單位和部門帶有規律性的違紀特點,以整改建議等形式,反饋到發案單位。截止目前,先后對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等14個單位發送紀律檢查建議書2份、監察建議書6份、整改通知8份,督促限期進行整改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進一步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建設。
紀律審查與監督問責同步。一是針對紀律審查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一并開展“以案查責”和責任倒查,一并追究負有“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強化查責的嚴肅性,增強各級領導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自覺性。今年,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嵩陽街道黨工委和紀工委3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不斷推進“兩個責任”的落實。二是針對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不清,不具有核查性,通過運用函詢、談話手段,要求其主動說明問題,達到“咬耳扯袖”的目的,將紀律挺在法律前面。今年以來,約談領導干部2人次,發出函詢通知書36份,對信訪調查中發現的部分領導干部收受禮金的情況進行了糾正,截至目前,涉及人員主動退還金額較低的款項合計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