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以筑牢領導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防線為根本,分“強化案件查辦、創新制度體系、開展引領教育”“三步走”,力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重境界”的升華。
第一步:強化案件查辦,傳導“不敢腐”的壓力。加大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切實落實好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執紀監督責任;進一步規范線索處置,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促進“抓早抓小”要求的落實,防止把小問題變成大問題,把小案養成大案;加大案件通報曝光力度,實行案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通過不斷加大案件懲治力度,對廣大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員干部形成震懾,營造不敢腐的氛圍,讓大家清楚地認識到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道理,算好腐敗成本帳,認真盡職履職。
第二步:創新制度體系,構建“不能腐”的機制。繼續完善“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對報告內容進行審查,對申報結果進行公示,加大對謊報、瞞報行為的懲治。充分發揮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構建“聯合辦案”工作機制,形成紀檢部門和檢察機關聯合辦案的機制,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提高辦案效率。繼續完善全員監督機制,在做好鄉科級及其以上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村(社區)及其以下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如建立農村紅白理事會制度,從規范農村辦客行為做起,逐步探索對廣大黨員干部進行“全員監督”的工作機制。
第三步:開展引領教育,營造“不想腐”的氛圍。繼續開展反腐倡廉主題教育,引導廣大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公仆觀、廉政觀、勤政觀,培養良好的道德準則。創新教育方式方法,注重教育方式,因材施教;注重形式多樣,豐富內容;發揮示范效應,增強引導性等方式進行警示教育。構建廣泛深入的社會廉政文化,把對青少年清正做人的品德教育納入社會廉政文化建設體系;通過加強信仰教育,提高廣大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自主意識,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線。(洪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