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廉政文化主題活動。每年至少組織2次以上本部門人員或服務對象廣泛參與的廉政文化主題活動。”“保持對廉政文化陣地建設必要的經費投入,保證廉政文化場所設施更新維護”。近日,昆明市出臺《昆明市市級廉政文化示范點管理辦法》,圍繞提高全市廉政文化示范點品質,規范示范點動態管理,著力解決廉政文化示范點在日常管理、活動開展、作用發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據悉,《辦法》辦法共11條,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明確了示范點每年度必須開展的5項工作及活動。從制度落實、對外宣傳、主題活動、區域示范、維護保障方面明確了示范點單位每年必須開展的相關5項工作,并要求制作檔案臺賬作為日后進行復核的依據。
明確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示范點的日常指導和管理職責。要求各級紀委對示范點實行日常考查與定期復核相結合的動態管理,由縣區紀委建立轄區內示范點的動態管理檔案,詳細記載日常檢查、情況反映、投訴舉報等情況,每年組織對轄區內示范點進行自查并上報自查報告。
明確了示范點撤銷稱號的9種項情形。如示范點創建后因工作不力或出現領導班子成員貪腐、違反相關廉潔自律規定等嚴重影響廉政示范作用的問題,《辦法》明確了9種應該撤銷稱號的情形,保證對廉政文化示范點優勝劣汰。
明確了撤銷示范點稱號的具體程序。每年組織對市級示范點進行一次復核。符合條件的,繼續保留稱號;不符合條件的,提交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作出撤銷稱號的決定。市縣兩級紀委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示范點存在必須撤銷稱號的情形的,也可提交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作出撤銷稱號的決定。
據了解,近年來,昆明市大力開展廉政文件建設工作,目前已建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點等67個。但在實際工作中,部分單位存在對廉政文化建設及廉政文化示范點管理重創建輕管理、重建設輕維護及示范點示范作用減弱后各級紀委撤銷稱號難以撤銷等問題?!掇k法》的出臺,將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有力依據,進一步推進全市廉政文化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