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黨風廉政建設中,新平縣采取“四突出”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助推“兩個責任”落實。
突出中心抓監督。圍繞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中心任務,縣紀委監察局6個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突出抓好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聯系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紀委全會及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大會精神,層層傳導壓力,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到實處。
突出重點抓監督。突出“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重點,縣紀委監察局6個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堅持把督促聯系單位規范權力運行作為重點,強化重大事項決策、重大項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額資金使用情況督查,促進聯系部門權力公開透明規范運行。2015年上半年,監督聯系單位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61項次。
突出節點抓監督。突出“春節”、“五一”等重要時間節點,強化對各單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三公經費”管理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紀律意識和規矩觀念。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反饋,提出整改意見。2015年上半年,成立9個督查組對76個單位作風情況進行明察暗訪,下發督辦通知6份,督促主責部門問責作風不實干部10名。
突出重心抓巡查。圍繞黨風建設重心,緊盯“人、財、物”重點環節,開展巡查工作。2015年,抽調13名干部組成6個巡查組,據對各單位巡查時限約為1個月的標準,巡查12個單位,全面查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等10個方面情況。發現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的,按相關程序處理;巡查中了解的有關領導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