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景谷縣紀委監察局將景谷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作風紀律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重點,建立核查“問題清單”嚴格問責工作機制。1—6月共問責領導干部49人次,其中:正科級干部14人次,副科級干部8人次,主任科員3人次,副主任科員1人次,其他人員23人次;涉及黨員35人次;因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被問責的29人次,因落實作風建設分管范圍內責任不到位被問責的11人次,因在地震恢復重建工作中組織協調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落實包保責任不到位被問責的9人次。此外,還問責了在景谷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中工作滯后、任務落實不力的4個鄉(鎮)和1個部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