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芒市紀委通過完善四項機制,不斷提高紀委委員的履職能力。
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提高紀委委員綜合素質。認真研究制定紀委委員的學習計劃和實施方案,創新性的把對紀委委員的培訓納入紀檢干部業務培訓范疇,讓紀委委員真正成為紀檢監察干部的“一份子”,掌握必要的一些紀檢監察政策法規,知曉執紀辦案的方法技巧,為履行職責奠定知識基礎。
完善責任分工機制,保證紀委委員“有活干”。每年年初,根據實際情況給紀委委員安排一定的調研工作任務,年底形成調研報告,為推進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積極建言獻策,為自己的“本職”工作盡一份力。
完善聯系溝通機制,及時掌握紀委委員的工作狀況。如,定期對紀委委員進行走訪,加強對紀委委員履職情況的檢查指導;定期召開座談會,讓紀委委員匯報工作情況、心得體會,征求紀委委員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完善督查考核機制,增強紀委委員的履職責任感。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建立工作考核辦法,實行跟蹤問效等制度,增強紀委委員履職的壓力感。建立紀委委員述職機制,開展紀委委員履職情況民主評議,不斷增強紀委委員履職的責任感和壓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