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在案件查辦工作中始終繃緊“安全弦”,注重細節,規范程序,不斷提高查辦案件質量,提升查辦案件的科學化水平,創造了連續10余年案件“零事故、零申訴”的記錄。
規范程序,控制流程。信訪初核、調查、審理三個環節明細規范,審核把關嚴格。實行案件查辦工作“查管審”分離制度,即做到案件的調查、監督管理、審理三項工作密切配合,互相監督,加強案件查處管理,保證了案件安全和查辦質量。
規范調查,注重證據。調查報告落款要求有調查人員的親筆簽名;錯誤事實見面材料中本人提出異議的部分,要求附一個調查組的意見說明;物證的照片、錄像,書證的副本、復印件、節錄本等,經與原物原件核對無誤后才能提取,并注明出處,且提取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規范移送,強化審理。案件調查結束后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案件檢查部門要按規定將所有的材料裝訂成卷,經分管案件檢查和分管案件審理的領導批準后全部移送案件審理部門。案件審理部門應自收到移送材料之日起三日內進行形式審核,對符合移送條件的,要與案件檢查部門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對不符合移送條件的,可要求案件檢查部門補充調查或補送相關材料。
規范文書,送達到位。黨紀處分決定中應當寫明處分生效時間、黨員享受的申訴權以及受理申訴的組織。對于受處分人不在本地的案件,處分決定應采取親自送達或委托送達的方式送達給當事人。
規范資料,整理歸檔。嚴格按照《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來裝訂案件材料,嚴格實行“一案兩卷”制,即檢查卷、案審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