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來,文山市針對基層黨員干部腐敗案件和群眾身邊“四風”問題,在扎緊制度籠子、堵塞漏洞的同時,不斷加大查處力度,暢通舉報渠道,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
抓早,念緊監督“緊箍咒”。2015年初啟動了全年23項重點工作專項巡查督查計劃,以定時間、定任務、定人員的方式推進全市重要工作任務、重大矛盾糾紛調處、干部紀律作風建設等工作落實;進一步完善紀委監督制度,制定出臺《文山市“一案雙查”暫行辦法》、《文山市紀檢監察機關明察暗訪工作暫行辦法》、《文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專項巡查制度》等制度規定,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抓好權力運行的監管,認真執行主要領導不分管人財物、工程招投標和“三重一大”主要領導末位表態發言等制度規定,深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2014年共有86個單位查找職權數600個,811個內設機構、1426個崗位查找出風險點2237個;對人多面廣、案件易發多發的教育局和衛生局開展專題廉政約談。
抓狠,嚴打腐敗“小老虎”。緊盯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尤其是科級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行為,緊盯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房地產開發等重點領域和擁有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司法權等重要部門的腐敗問題。2013年以來,文山市嚴厲查處了市水務系統腐敗窩案串案、市供排水總公司腐敗窩案串案、市人民法院腐敗窩案串案、市農科系統腐敗窩案、市教育系統腐敗窩案、“12.31”事件失職瀆職案件等多起大案要案。
抓小,嚴拍基層“小蒼蠅”。“蒼蠅”“蚊子”有多壞,群眾最有發言權。“小官”離民生更近,其腐敗行為直接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堅決查處重要崗位“小官大貪”案件,嚴肅查處“科長現象”帶出的違紀違法案件。2013年來,共查處濫用手中權力胡作非為、謀取私利的市屬部門中層干部、基層站所長 15人;查處發生在救災救濟、扶貧、國家惠農項目資金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等民生領域違紀違法案件16件16人,涉及金額212.3萬元。
抓防,敲響防腐“警示鐘”。盯住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對全市各單位“庸懶散拖”行為進行抽查和暗訪,對發現問題進行通報問責并公開曝光,發文通報44名干部,對1名上班期間打麻將人員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同時,利用身邊案教育身邊人。針對因兩個自然村之間的山林地界糾紛處置不當,引發兩村群眾械斗致人傷亡的“12.31”事件,對21名干部給予黨政紀處分12人、問責處理9人。并在市人代會、市政協會“兩會”期間專門召開“12.31”專案案情通報會,向全市實職科級領導干部和參會代表、委員進行通報批評和警示教育。今年5月,征集和整理了全州53個典型腐敗案例,制成展板開展文山市腐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圖片展,全市各部門共1萬余名領導干部參觀接受警示教育。
抓專,練強基層 “拍蠅隊”。在全市開展鄉鎮、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干部“專職不專用”摸底工作,多次強調紀委(紀工委)專職副書記、專職紀檢干部不得分管或從事與紀檢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讓紀檢監察干部準確站位,專職、專用。同時,大力開展相關培訓,提高基層紀檢干部履職能力。今年以來,舉辦“三轉”培訓1期180人,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培訓1期150人。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現象零容忍,不遮掩、不護短,堅決防止“燈下黑”。2014年以來,全市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件1人,給予問責處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