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紀委以 “三個一”工作機制,提高辦案水平,同時將案件查辦工作與廉政教育有機銜接,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的震懾效應,強化對全縣干部的警示教育。
“一案一剖析”。堅持在案件查辦中深入剖析案情,找出違紀行為個性特征和違紀人員心路歷程,明之以法紀,輔之以建議;在宣布處分決定時堅持“講情理、說法理、明紀律、促整改”,讓被處分人深受觸動、讓其他人明法自警,督促發案單位自查整改。“教訓就在身邊、誘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腳下、失足就在瞬間”,通過用身邊事警示身邊人,實現查處一案,治理一線,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一案一提醒”。 秉持治病救人理念,對苗頭性問題及早誡勉提醒。對雖有反映卻又一時不能查實的線索問題,紀檢機關關口前移及早提醒,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小懲大誡。對一些苗頭性問題采用函詢、約談等方式警示提醒、挽救干部,不搞不教而誅。同時提醒發案單位黨組織要履行好主體主任,及早預防。
“一案一預警”。 實施一案一預警機制,牢固樹立“辦案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時刻繃緊“安全”弦,保護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辦理每一件案件,都要召開會議對所辦理案件進行風險評估,確定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實行“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強化辦案安全責任意識,對各種不安全因素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理,確保辦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