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合全市督查工作力量,提升督查工作質量和效率,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蒙自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大督查”工作機制。
“大督查”工作機制圍繞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重點項目,整合督查資源、健全督查機制、突出督查重點、創新督查方法,堅持以督查為主線、以問責為手段、以考核為軸心、以保障落實為目的,“圍繞重點督大事、落實批示督要事、緊扣熱點督難事、關注民生督實事”。按照“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要求,開展督促檢查、跟蹤督辦,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以“大督查”營造好作風,以“大督查”促進大落實,以“大督查”提升大業績,促進蒙自實現跨越式發展。
督查的內容和重點主要是:對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查;對市黨代會、市人代會、市委全會、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的決策事項執行辦理情況進行督查;對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和重要事項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對上級領導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件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紅河州領導干部“十不準”情況進行督查;對鄉鎮年度考核重點工作進行督查;對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重要事項進行督查。
蒙自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督查職能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創新方式、提高水平,使督查工作在推動決策落實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各鄉鎮、各部門“一把手”要親自抓督查,成立相應的督查工作機構,明確督查工作分管領導和專兼職人員,加大對本鄉鎮、本部門重點工作督查力度。市督查辦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科學謀劃、精心安排各項督查活動,加強與各督查小組的組織協調與信息交流,對每次督查情況及時匯總、認真分析,對督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通過督查專報、情況匯報等形式及時反映,并督促相關單位加強整改落實。督查工作人員要按照“敢督、敢查、敢辦”的要求,主動抓好督查事項的督查落實工作,真正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當好參謀助手。各督查組人員要加強作風建設,做到客觀公正、不徇私情、實事求是,不隱瞞問題、不弄虛作假、不報喜藏憂。要敢于較真,發現問題緊盯不放、敢于碰硬;要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樹立良好形象;要嚴肅工作紀律,不得推諉塞責。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見和要求,敢于堅持原則,切實解決落實不力、工作成效不明顯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