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縣原農業局局長等5人,借權謀利,在中低產田改造和宜良萬畝蔬菜基地建設中貪污、受賄,挪用公款40余萬元,最后2人被雙開,1人被開除黨籍、行政降級,2人分別被黨紀、政紀處分?!边@是宜良縣紀委近期查處的一起農業系統窩案。
據悉,近年來,該縣紀委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嚴肅執紀“零容忍”,辦案辦度明顯加大。今年上半年,該縣共受理信訪舉報141件次,立案數較去年同比提高45%,挽回經濟損失38.82萬元。
厘清職責,聚焦查辦案件主業,把參與的128個議事協調機構減少到15個。公開選調,補充查辦案件力量,從縣法院、檢察、公安、審計等部門公開選調了8名擁有專業辦案經驗的人才充實到縣紀委辦案科室,提升查辦水平。在案件查辦過程中,推行“四定一保一包”辦案責任制,即定領導、定方案、定人員、定時限、保安全,案件主辦人對案件查辦一包到底。要求縣紀委主要領導親臨現場,坐鎮指揮,及時解決辦案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指導辦案技巧和方法,了解案情進展,研究下一步工作。對確定的案件線索明確三大督辦原則,即對上級領導機關和領導批辦案件以及大案要案、有影響的案件進行重點督辦,對自辦案件進行跟蹤督辦,對基層案件進行具體督辦。同時,貫徹上級紀委不定指標,上不封頂,有多少查多少的要求,制定考核辦法,堅持數量與質量、效率與效果、自辦與督辦的有機統一。要求考核年度內沒有自辦案件的紀委書記要向縣紀委常委會說明原因,因履職不到位、責任擔當不力,至所轄及職責范圍內出現被紀委監察局立案查處的,縣紀委監察局將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