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結合該縣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實際,高度重視農村廉政文化建設,以“宣”樹廉、“探”興廉、“建”固廉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工作,營造良好的廉政氛圍。
一是以“宣”樹廉,積極加大正面宣傳引導力度。在宣傳上既注重內容,突出廉政主題,又要兼顧形式,不斷創新文化載體。結合該縣基層組織建設和鄉風文明創建,作為廉政文化搭建平臺,立足實際、注重實效。同時,充分發揮各鄉鎮自身文化資源優勢,面向廣大群眾,積極樹立起廉政執法、熱情服務,推進廉政文化的廣泛性和影響力。各鄉鎮除了設立宣傳櫥窗,推廣宣傳標語等固定形式,還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將廉政文化用格言警句、手機短信、廉政漫畫等形式加以表現,并結合地方特色,通過編排民族歌舞節目在節慶期間展演,營造濃厚的廉政文化氛圍。
二是以“探”興廉,創新廉政文化進農村有效載體。該縣著力探索如何把廉政文化更深入地推進到鄉村的實際工作當中,基層各級領導結合實際了解廉政文化“怎樣進”農村的問題,培植廉政文化根基,形成各村既獨具特色又符合各村共同愿景的廉政文化,從而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當前各鄉鎮以倡廉為核心,以村務、黨務公開為抓手,以家庭教育為載體,積極開展家庭助廉活動,發放家庭助廉倡議書,倡導以“廉”為榮、以“腐”為恥的良好家風,把黨風廉政宣傳融合于鄉風民俗文化宣傳中。
三是以“制”固廉,積極完善制度固化廉政成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精實”文化理論要求,結合當地廉政建設實際,提出廉政文化建設總目標和保障措施的基礎上,結合“六有”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建立起一套覆蓋廣大黨員干部工作行為、日常生活行為的一整套廉政建設思路,并隨著形勢發展變化及時修訂、補充。按照各鄉鎮實際,把廉政文化制度建設作為農村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過健全和完善制度,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廉政文化建設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