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基層將“兩個責任”落到實處,元江縣通過厘清“明責、強責、督責”三責,健全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深化“兩個責任”落實。
確權明責促落實。制定《中共元江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理出各級黨委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全縣共簽訂責任書 1347份,明確了各級各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主體責任。將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責任、班子集體責任進行細化明確、逐條分解,落實到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和班子集體。為使監督問責執行有力,縣紀委與10個鄉鎮(街道)紀(工)委、4個縣直單位紀委(紀檢組)簽訂監督責任書,明確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以此推動“兩個責任”具體化、項目化,做到可落實、可檢查、可考核。
建制強責促落實。修訂完善《元江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明確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予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種情形和不予評為優秀等次的三種情形,對考核內容進行量化評分,確保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落到實處。建立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制度,分別采取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匯報會上作述廉、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兩種方式進行述廉,述廉及測評情況記入本人廉政檔案,并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檢查督責促落實。為督促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兩個責任”,采取日常督查、半年督查、重點抽查和年度考核的方式,對各單位各部門落實“兩個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建立日常跟蹤督查機制,定期跟蹤了解各級各部門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及責任項目推進完成情況,并提出整改落實具體措施。嚴格執行紀委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約談黨政主要負責人對落實“兩個責任”的情況。針對平時的工作情況,由派出紀工委每月重點抽查1—2家聯系單位,督促“兩個責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