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寧縣制定出臺村(社區)干部管理辦法,從制度層面加強村(社區)干部的監督管理,有效解決后備干部培養儲備不足等問題,促進村(社區)干部的能上能下,激勵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升農村基層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水平,著力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規范選拔調整,建立能上能下機制。一是明確選拔標準。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村(社區)干部必須由思想政治素質好、改革意識和服務意識強、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干部擔任。二是拓寬來源渠道。嚴把村(社區)干部“入口”,開闊選拔視野,從致富帶頭人中選拔179名,大學生村官中選拔7名,自然村黨支部書記中選拔57名。河尾社區、仙岳村等5個村(社區)因本村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直接選派鄉鎮機關黨員干部擔任黨組織書記。三是重視調整優化。樹立崇尚實干、注重實績的導向,依法依規調整不勝任、不稱職和工作不在狀態的村(社區)干部63名,進一步優化班子結構,增強班子整體合力,提高群眾滿意度。
從嚴監督管理,強化履職擔當。一是重視日常管理。從實行24小時值班、帶班入手,建立每周工作例會制度、經常性談心談話制度、“三資”管理制度和干部檔案制度。2014年以來,13鄉鎮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和紀委書記與村(社區)干部開展談心談話1577人次,全縣124個村(社區)通過召開每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1026個、受益群眾9.5萬余人。二是加強教育培訓。明確將村(社區)干部納入縣鄉兩級干部教育培訓規劃,舉辦縣級示范培訓班3期、培訓村(社區)干部300余名,鄉鎮進行全員培訓,實現全縣124個村(社區)536名干部培訓全覆蓋,村(社區)干部的黨性修養、理論水平和能力素質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加大監督懲戒力度。堅持用“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的標準要求村(社區)干部,列出村(社區)干部不得在村級組織選舉中拉票賄選、不得在村級事務監督中弄虛作假等負面清單,督促規范行使權力。去年開始,縣審計局逐村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加大審計監督力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確保各項惠民政策得以落實,惠農資金發放到位。
重視后備干部培養,保證黨的事業后繼有人。一是建立后備干部人才庫。在廣泛聽取村民群眾、黨員干部的意見基礎上,經黨組織推薦、考察確定后備干部人選,建立后備干部人才庫進行跟蹤培養、動態管理,培養儲備后備干部人選635名。二是實行后備干部梯次培養。把“三培養”工作與后備干部培養緊密結合起來,把致富帶頭人、青年黨員培養成為村民(居民)小組長、黨小組長和自然村黨支部書記等,再從以上人員中培養村(社區)干部,遵循干部成長規律,形成培養梯次。三是搭建后備干部培養使用平臺。堅持備用結合,縣級加強培養指導和示范培訓,鄉鎮實現全員培訓,新農村工作隊員、鄉鎮掛鉤領導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進行幫帶聯系。選拔和調整村(社區)干部優先從培養成熟的后備干部中選拔,60名后備干部通過培養成為了村(社區)干部,承擔起了帶領基層發展、加強民主管理的重任,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李正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