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縣紀委以“抓信訪、迎南博,保穩定、促發展”為主題,突出抓好紀檢監察初信初訪工作、創新抓源頭防范,將公開透明的要求貫徹到信訪舉報辦理的各個環節,不斷推進“陽光信訪”工作。截至6月初,共受理信訪舉報32件次,辦結件31次,辦結率96.9%。
拓寬渠道“陽光訴求”。在設立信訪舉報專線的基礎上,開通“清風富民”微博,構建立體化基層信訪舉報網絡。
信訪過程“陽光溝通”。實行重大疑難信訪受理、調查、結案“三知情”制度,受理時,向信訪人充分了解訴求情況,調查過程中,向信訪人反饋調查進展情況,結案前,向信訪人通報調查情況,聽取意見后再出臺信訪處理決定。
信訪辦理“陽光承諾”。鼓勵實名舉報,推行實名件《信訪舉報雙向承諾制》,嚴格紀檢監察初信初訪首問責任,規定首辦責任人辦理內容、程序、督辦、反饋及責任追究情形;同時,要求信訪人承諾配合調查、提供線索證據、信訪期限內不重復訪、越級訪。
信訪調查“陽光參與”。對一些特定群訪件,采取吸收有一定文化素養,能堅持原則,在信訪群眾中有威信和代表性的來訪者參與信訪調查,或者以信訪聽證的方式進行,讓信訪獲得信任。
信訪結果“陽光評判”。對部分涉及社會穩定的集體訪案件,縣紀委邀請縣信訪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關聯單位共同參與反饋,以他們獨立的身份、司法的權威、專業的角度來解釋和評判結果,獲得信訪人的理解與認可。(田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