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關法院制定出臺了《案件廉政回訪工作制度》,規定定期對已結的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及訴前調解的案件進行廉政回訪。回訪對象主要為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回訪內容主要了解案件承辦人員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辦案,是否嚴格按程序高效及時辦案;了解案件承辦人員司法作風是否文明,司法禮儀是否遵守,態度是否粗暴;了解案件承辦人員司法是否廉潔,是否存在辦關系案、人情案或者以權謀私等侵害當事人利益的問題;了解被回訪人員對本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回訪情況進行詳細記錄歸檔,并將回訪結果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作為部門和干警評先爭優、崗位調整、職務升降的重要依據。
2014年以來,共對16名辦案人員承辦的63件案件150余名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了廉政回訪,均沒有發現違反廉潔辦案紀律要求情況發生。被回訪人員對案件承辦法官公平公正辦案、耐心細致調解和文明禮貌言行等務實廉潔作風表示了極大的滿意和肯定。通過實施案件廉政回訪制度,不但有效實現了對辦案廉潔情況的事后監督追蹤,而且對司法不廉不公不文明行為起到了良好的威懾和防范效果,讓群眾充分感受到了廉潔辦案在維護司法公平正義方面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