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縣出臺《永仁縣關于規范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要求全縣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需宴請的,嚴格實行“兩報兩備”制度:宴請前10天必須填寫報告表、作出廉政承諾,經單位黨組織和行政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或主管單位黨組織備案。喪葬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報告。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后10日內,操辦人應填寫情況報告表進行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或主管單位黨組織備案。永仁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將開展監督檢查,對疏于監督管理導致管轄范圍內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反有關規定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一案雙查”制度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對違反本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將嚴肅查處,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該《規定》第一次明確了永仁縣婚喪喜慶宴請規模,總人數不得超過400人(40桌),婚慶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600人(60桌);葬禮總人數不得超過200人(20桌)。(金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