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南澗縣紀委監察局結合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創新民生資金監督檢查方式,通過“四個重點關注”把好民生資金監督關,確保民生資金運行廉潔、規范、高效、安全。
重點關注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情況。重點關注涉農資金較大的部門和因人事變動更換平臺用戶的部門,確保部門監管人員和業務人員能熟練掌握運用平臺錄入相關數據,并對錄入的數據信息及民生資金的運行、發放情況進行適時監管,督促相關部門對預警信息進行處理,對重大預警事項的處理提出指導意見等。
重點關注各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情況。重點關注各級各部門落實《南澗縣民生資金監督檢查工作實施細則》情況,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紀檢監察機關、財政和各職能部門在民生資金監督檢查中的職能職責。各級財政部門對民生資金進行綜合監管,對民生資金的下達、撥付和轉撥負有監管責任;各級負責民生資金決策、分配、管理、發放和使用的部門是民生資金監督檢查的責任主體,對本部門、本系統民生資金的下達、撥付、轉撥、發放負有監管責任;重申了紀檢監察機關對各級各部門履行民生資金監管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重點關注涉農部門管理使用民生資金情況。重點關注涉農部門在民生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撥付,資金發放的流程是否科學嚴謹;是否有擠占、挪用、套取、截留、貪污、私分民生資金問題;民生項目資金是否按資金計劃投入,有無資金落實不到位或假配套問題;民生項目實施單位在財政補貼申領過程中,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重點關注責任追究情況。重點關注對民生資金監督檢查工作和管理使用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是否進行問責處理;對滯留、截留、擠占、挪用、虛報冒領民生資金以及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的,是否進行黨政紀責任追究;涉嫌違法的是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適時督促相關部門對違反民生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2015年1一4月,南澗縣因民生資金問題給予問責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6人,挽回經濟損失30多萬元。(羅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