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鎮康縣紀委圍繞“兩責任”、“兩為主”、“兩覆蓋”等重點,結合實際加強探索實踐,積極創新縣鄉紀委聯動辦案機制,特別強調“鄉鎮紀委不查辦案件就是失職”的辦案理念,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辦案考核機制,制定有案不查責任追究制。縣紀委把鄉鎮辦案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管理范圍,把各鄉鎮是否有自辦案件和鄉鎮黨政領導是否支持辦案,以及是否及時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來抓,對年內有案不查或查辦不了的,縣紀委書記約談鄉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并書面說明情況。二是實行紀委常委分片掛鉤指導全縣辦案工作制度和包案督辦制度。對鄉鎮紀委承辦的案情較為復雜的違紀案件,縣紀委監察局包案領導指導和協調領辦案件的初核、立案、調查取證等過程,并在移送審理前對案件進行內審。在具體查辦案件過程中,包案領導對辦案的手續和程序進行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有效地提高了鄉鎮紀委辦案的效率和質量。三是建立案件線索統一管理制度。各鄉鎮紀委的案件線索在向鄉鎮黨委匯報前,應先向縣紀委匯報、各派出工委、各科室所掌握的案件線索全歸縣紀委信訪室管理,實現了案件線索統一管理,做到“月分析、季排查”,以便于縣紀委幫助鄉鎮紀委分析案情,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辦法,提高成案率。四是建立鄉案縣審工作制度。制定出臺《鎮康縣紀檢監察機關“鄉案縣審”工作暫行規定》,鄉鎮紀委獨立查辦的案件,在提交鄉鎮黨委會議研究之前要報縣紀委審理,縣紀委就證據材料、定性量紀情況審核把關,提出審理建議。五是規范相關辦案流程。制定出臺《鎮康縣紀檢監察機關恢復黨員權利辦理程序的暫行規定》、《鎮康縣紀檢監察機關解除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辦理程序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推進查辦案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六是建立聯合辦案機制,整合辦案力量。建立健全縣紀委、鄉鎮紀委、法院、檢察、公安、財政、審計等機關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和辦案協作機制,對一些調查時間緊、任務重、情況復雜、查處難度較大的案件,由縣紀委統一協調、統一調度,形成辦案整體合力,發揮整體優勢。七是建立辦案獎勵機制。凡是有自辦案件且辦案質量等級在合格以上的鄉鎮紀委,其干部可足額領取崗位津貼,否則全部扣發。凡是鄉鎮紀委辦案質量在年終被評為優秀的,對鄉鎮紀委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提高了鄉鎮紀委辦案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