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富寧縣紀委首次與全縣26個鄉(鎮)、部門紀委簽訂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書,這是該縣首次使出的“撒手锏”——簽定“軍令狀”,以抓責任的落實猛戳紀檢監察干部的“脊梁骨”,通過內外施壓,促進紀檢干部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信心和決心去主動擔當、切實履職。
過去,每年都是由縣委與各鄉鎮、部門黨委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以抓黨委主體責任推動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鄉鎮和部門紀檢工作普遍存在工作被動、“戳一下動一下”等問題。紀委監督責任書的簽訂就是要促進基層紀檢部門主動擔當、大膽履職成為新常態。
紀委監督責任書包括依紀依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等7個方面內容,涵蓋了監督、執紀、問責、宣傳教育、信訪、案件查辦等紀檢監察工作。明確了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明察暗訪、督促加強扶貧救災等民生資金的監管、資金劃撥后7日內錄入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進行跟蹤、鄉鎮紀委每年完成初核轉立案件數達1件以上等剛性規定。
責任書明確規定,責任落實情況以日常檢查和年終集中檢查相結合,特別注重日常檢查情況的登記備案;綜合量化后,考核成績名列前三的,由縣紀委監察局進行通報表揚并給予獎勵,對考核成績排名末位的要對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責令整改,連續兩年排名末位的,建議縣委作出組織處理。
“責任書已經簽訂,誰還在說不知道做什么、不思考該抓什么、還不切實抓起來的,我們將依章先把他給‘辦’了”,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趙偉對不認真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同志敲響了警鐘。( 閉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