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縣紀委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主責,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紀委有關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的精神和要求,全面增強辦案安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始終繃緊安全文明辦案這根弦,結合全縣案件查辦工作實際,全力推行安全文明辦案五項舉措,取得了良好效果。
嚴格落實安全制度。研究制定《富民縣紀委監察局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工作制度(試行)》,明確紀檢監察機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重要領導責任人,辦案部門負責人及調查組組長為直接領導責任人,辦案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辦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辦案紀律、嚴格履行辦案程序、嚴格使用辦案措施、保障辦案對象合法權益、嚴守辦案工作相關要求。
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每年初,由縣紀委書記與各基層紀(工)委書記簽訂《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責任書》,將安全文明辦案責任層層細化分解,落實到位。同時,在每個案件初核調查前,由分管領導與調查組負責人及調查組成員簽訂《安全文明辦案責任書》,把安全文明辦案責任落實到人。
落實辦案安全措施。在每個案件初核、立案前,必須制定《案件查辦初核(調查)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調查組成員及工作職責,明確辦案安全措施和辦案工作紀律,《方案》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初核和調查。
完善辦案安全設施。按規定于2014年底建成規范化談話室,切實加強談話工作安全管理,目前已投入使用。同時,要求各基層紀(工)委在案件查辦中,結合實際將談話工作安排到縣紀委談話室進行。在談話工作中,嚴格落實與談話對象談話相關規定,不準違規進行“留置談話”。
執行辦案安全機制??h紀委分管案件監督管理的副書記和案件監督管理室對全縣辦案安全工作進行動態監督,定期不定期對辦案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存在的薄弱環節督促整改完善,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同時,執行好安全辦案“零報告”制度,全力確保辦案安全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