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陽區出臺了《隆陽區紀檢監察機關分片協同聯合辦案制度(試行)》,本著“就近、互補、高效”原則,打破轄區內各鄉鎮、單位行政區域界限,整合辦案資源,將全區16個鄉鎮(街道)、2個農場分成6個聯合辦案區,13個設紀委(紀檢組)的區直單位分成4個聯合辦案區,共建立了10個聯合辦案區。對案情重大、復雜、自辦困難的案件,組織力量聯合辦理。對需要立案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區紀委常委會(監察局局長辦公會)或案發地黨政組織立案,按照聯合辦案區的劃分組織辦案力量調查處理,案件調查結束,將調查材料移送區紀委監察局相關室審查或審理。
通過整合案件查辦資源,著力解決辦案人員少、力量弱、辦案質量不高的問題,案件查辦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14年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28件30人,查辦案件數比2013年增長211%;審結處理違反黨政紀案件28件28人,同比增長65%。通過執紀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33.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