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題教育中,通海縣緊扣“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主題,結合實際,突出“四抓四促”,推動專題教育持續“升溫”。
抓學習教育,促思想認識深化。通海縣認真制定學習方案,細化學習日程,采取務實管用措施,營造良好學習氛圍。一是縣處級領導帶頭把自己擺進去學深學透。37名縣處級領導干部主動克服工學矛盾,帶頭認真自學,示范帶動全縣領導干部把激發思想自覺放在首位,努力在學透規定篇目、吃透精神上把功夫下實。截止目前,縣處級領導干部自學達500余次,撰寫心得體會37篇。二是認真組織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2月15日和3月31日,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行兩次集中學習,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省市委領導有關專題教育的重要講話,中央和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參會人員結合個人思想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交流發言。三是開展“一堂專題黨課、一輪專題宣講、一次專題培訓”集中輔導。3月18日,縣委書記張小良為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專題黨課輔導。3月中旬起,縣委黨校組成專題宣講團,深入9個鄉鎮和69家縣屬部門單位開展專題宣講。4月3日,邀請省社科院教授、云南省委宣講團成員黃小軍為全縣600余名實職副科以上領導干部作專題教育培訓。四是開展以“仙湖衛士”通海行動啟動儀式為主要內容的體驗式學習。3月30日,通海縣在杞麓湖南岸舉行爭當“仙湖衛士”通海行動啟動儀式,開展清掃湖邊垃圾、植樹等愛湖護湖主題活動。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保護治理杞麓湖中的引領示范作用,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愛湖護湖、保湖治湖,促進基層黨建工作與杞麓湖保護治理、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五是以高德榮為鏡對照學習。及時下發《時代楷模高德榮》等書籍和篇目,各單位集中觀看《高德榮同志先進事跡報告會》視頻,開展主題交流討論,受教育人數達3000余人,在全縣掀起向高德榮同志學習熱潮。六是開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4月9日,組織44名縣處級領導、部分縣屬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到玉溪監獄開展廉潔從政警示教育,面對面聆聽兩位服刑人員現身說法。往返途中,領導干部還通過車載視頻,觀看警示教育片《蛻變》和紀實片《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抓制度完善,促作風源頭治理。通海縣及時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制度成果,進一步扎緊制度管人管權管事的籠子。一是突出日常管理、預警監督。出臺了《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暫行)》、《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辦法(試行》、《關于嚴禁國家公職人員違規收受和贈送禮金的規定》等規定。二是突出實績導向、獎勤罰懶。出臺《治理鄉鎮(街道)干部職工“走讀”問題暫行辦法》、《黨政機關“敬業有功、怠業必懲”實施方案》、《工作作風建設“黃紅牌警告”制度》、《盡職免責暫行辦法》等規定。三是突出聯系群眾、服務基層。通海縣全面推行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代辦制度,著力解決項目落地難、審批難的問題,加快全縣重點投資項目建設步伐。代辦服務窗口按照“業主委托、中心代辦、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要求,建立“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辦結、一條龍服務”的運行機制,壓縮審批時間、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務。完善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機制,印發《關于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實施意見》,推動黨員干部聯系服務群眾常態化制度化。四是突出依法治理、嚴格管理。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混亂問題,建立村(社區)財務會簽制度,明確村級黨組織書記負責財務審批,并在鄉鎮(街道)建立“三資”委托代理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推進農村集體“三資”陽光交易。
抓整改落實,促整改承諾兌現。縣委把整改落實方案明確的27條整改任務作為向全縣人民立下的“軍令狀”,不折不扣落實,一條一條兌現,以全面落實整改的成效取信于民。認真開展“回頭看”,采取列表督查、專項督查、隨機調研等方式,督促各級領導班子把整改任務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積極兌現承諾。截止目前,縣級領導干部制定個人“一措施一清單”29套,列出具體整改措施575條;9個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列出具體整改措施214條,58個縣屬部門領導班子列出具體整改措施1189 條,全縣科級領導干部列出具體整改措施 4220 條,并全部完成整改落實。“兩辦”督查室將整改落實任務作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整改方案的具體任務、職責分工,對各單位深入開展日常巡查和專項督查,一條一條進行檢查,防止作風問題反彈回潮。
抓專項整治,促作風轉變見效。通海縣圍繞中央確定的21個方面、省委確定的12個方面、市委確定的19個方面和縣委確定的23個方面開展專項整治,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抽調人員組成專項整治督查工作組,持續施加壓力開展督查,分階段跟蹤問效,通報整改情況。認真貫徹省市委“六個嚴禁”要求,制定《通海縣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將此項工作列為2015年縣委重點督查和考核任務,由縣級領導牽頭,明確責任單位,細化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工作時限,認真抓好整改。強力推進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全縣80個單位和983名科級領導干部(含非領導干部)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