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武定縣以實施“陽光用權”工程為統領,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考核和督促檢查等制度,努力打造更加高效、務實、透明的發展環境,以實際效果取信于民,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實現常態化、長效化。
實施“陽光決策”工程。制定實施縣委、縣政府工作規則、縣委常委議事規則、縣委常委會“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等制度,規范決策程序,公開決策過程,邀請群眾參與,做到了會前有論證、會中有旁聽、會后有公開,將決策過程全程置于陽光之下、置于社會和廣大群眾的有效監督之下,既增強了決策的透明度、科學性。
實施“陽光行政”工程。本著公開是要求,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制定實施《武定縣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辦法》,明確了縣級四班子、縣直單位部門、鄉鎮、企業、村社區的黨務政務等111個方面公開內容。公示內容在武定信息網上公開,把權力內容和運行過程亮出來,繪出了權力運行流程圖,接受公眾監督,確保規范運行。
實施“陽光用人”工程。制定重要崗位干部縣委全委會票決、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等制度規定。比如,鄉鎮黨政正職實行差額提名、差額推薦、差額考察、等額票決;鄉鎮黨委書記人選必須經縣委全委會推薦提名才能作為考察對象;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部分重要崗位股所級干部任用,由縣委常委會議票決。2013年以來,武定縣共對391名干部任免進行了常委會票決,對政法系統17個科級領導崗位實行競爭上崗,對21名科級干部實行了差額遴選。
實施“陽光用錢”工程。堅持讓資金在陽光下安全運行,制定實施《重大財政支出項目審批和重大國有資產處置實施辦法》,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會計集中核算和鄉財縣管“三位一體”管理模式,在武定信息網上公開本級和地方財政收入和支出預算、同級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預算及執行情況,縣財政預算的81個部門、128家單位全部納入預算公開的范圍。
實施“陽光責任”工程。對黨委班子和“一把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進行明確,將410名領導干部職能職責通過武定信息網對外公開,進一步明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使監督工作從幕后轉向前臺,讓群眾能夠更好地參與到監督工作中來。
形成長效機制鞏固活動成果。圍繞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不合格黨員處置等過程中好的做法和群眾反映強烈、整改見到成效的經驗進行認真分析,形成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制度》、《專題組織生活會制度》、《不合格黨員處置辦法》等制度,使活動能夠長效化、常態化。截至目前,已建立《武定縣“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監督檢查辦法》、《武定縣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辦法》、《武定縣嚴禁公職人員收送禮金禮品、借機斂財、插手項目工程建設暫行規定》等7項制度。同時,實行積極公開和宣傳制度,讓制度在群眾監督下執行。(魯繼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