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縣第十二屆五次紀委全會召開后,縣扶貧辦結合自身實際認真貫徹,采取“九項”措施,規范運行扶貧項目管理工作流程,深入推進廉潔活動,使項目建設公平、公正、公開運行,確保貧困群眾受益。
一是推行扶貧項目確定“一事一議”制。即干什么?群眾說了算。召開項目村“一事一議”會議,確定項目實施內容,將群眾最急需、最盼望解決的困難和問題,納入扶貧項目建設內容。
二是推行扶貧項目廉政評議和廉政監督制。即怎么干?群眾參與干。每個項目村評選出5—7名小組群眾作為扶貧項目廉政評議員和廉政監督員,負責調動項目村的群眾積極投工投勞參與項目建設,監督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三是嚴格執行項目公告、公示制度。項目實施前將項目名稱、實施地點、投資規模、建設內容、實施方式等內容在項目村公示,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監督。同時,在當地媒體進行項目公示,進一步提高項目建設的透明度和公開度。
四是嚴格執行廉政承諾制度。在每個項目村項目實施前,項目管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所管理實施的項目都要做出書面承諾并嚴格執行。
五是嚴格執行項目督查制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扶貧辦、財政局和業務部門組成項目督查小組,深入到項目村就工程質量、進度等方面工作進行督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了民生工程、德政工程的質量。
六是嚴格執行項目驗收制度。項目建設完工后,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業務技術部門組成項目驗收小組,就當年完成的扶貧項目進行檢查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
七是嚴格執行項目竣工廉政評議制度和建立永久性“標志碑”制度。項目建設竣工后,組織項目村廉政評議員對項目資金投入數量、補助標準、建設內容及廉政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評議,確保了項目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同時,在項目村顯眼位置設立一塊永久性“標志碑”,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八是建立項目后續管理制度。每個項目村項目竣工后,縣扶貧辦指導項目村結合實際,制定項目后續管理制度,確保扶貧項目長期發揮效益。
九是執行扶貧項目審計制度。在每年項目竣工報賬后,主動要求審計部門就當年所完成的扶貧項目進行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確保扶貧項目資金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