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住房,屬商品房,位于....”,“什么是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具體包括哪些內容?你們是如何落實的?”、“你們部門的廉政風險是哪些?你們是如何防范的?”……在1月26日召開的新平縣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上,來自該縣的12名黨政“一把手”向與全會進行述廉報告并現場接受紀委委員們的提問。
此次黨政“一把手”的述廉內容,主要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執行黨紀政紀”、“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強化作風建設”等主題進行,除了要詳細報告“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規定辦法,糾正‘四風’”、“執行‘三個決不允許’要求、民主集中制、四個‘不直接分管制’”等情況外,還要接受紀委委員們的現場質詢、提問、測評和縣紀委書記的點評。
為認真做好此次述廉工作,新平縣紀委相關部門嚴把責任履職關、組織紀律關、源頭防腐關、風清氣正關和問題整改關,嚴禁以工作總結代替個人述廉報告、以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代替個人述廉報告、以書面匯報材料代替現場檢驗、考問和核實等現象,確保不走過場、流于形式,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