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廉政談話工作,硯山縣日前出臺了《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明確了談話對象、談話形式、談話內容、談話的職責分工、具體要求和結果運用。
《制度》規定:談話對象為縣委管理的鄉(科)級領導干部,主要采取個別交談的方式進行,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采用集體談話的方式。談話包括任職談話、免職談話、退休談話、日常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6種形式。其中:領導干部提拔、交流、輪崗、改任等職務發生變動和試用期轉正時,一般應在組織決定任職后一周內安排任職談話,涉及提拔的干部,縣紀委要及時進行廉政談話;領導干部因工作需要、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受到組織處理、辭職、身體狀況等原因免去現職,一般應當在組織決定免職后一周內同其進行免職談話;領導干部退休(提前退休)時,一般應當在辦理退休手續前一周內同其進行退休談話;需要對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狀況、生活狀況和重大事項等情況進行了解掌握,應結合日常工作及時與干部進行日常談話;在群眾信訪舉報、民主評議、干部考察考核、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干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檢查、巡視和經濟責任審計等中發現需要提醒注意或糾正的問題,要及時同領導干部進行提醒談話;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現問題但尚未構成違紀行為,按照州委、縣委有關規定決定給予誡勉的,要及時與其進行誡勉談話。(武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