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康縣紀委自2014年初制定出臺《鎮康縣紀檢監察機關“鄉案縣審”工作暫行規定》以來,七個鄉鎮全面推行“鄉案縣審”工作機制,共審結鄉鎮案件23件,“鄉案縣審”率達到100%;共督促完善事實證據20條,糾正定性上出現錯誤或偏差的案件17件,糾正量紀上出現畸輕畸重的案件7件,督促完善手續程序18件,保證了鄉鎮辦案質量,維護了黨員干部權益,至今未出現申訴復議案件。
提高了基層辦案人員的業務能力。通過推行“鄉案縣審”,基層紀檢干部學到了案件審理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增長了案件審理業務知識,促進了基層紀檢干部業務能力的不斷提高。克服了查審不分的現象。通過對鄉鎮案件的審核把關,克服了過去鄉鎮紀檢干部既查案又審理,查審不分的弊端,真正做到了查審分開,監督到位。確保了案件質量。結合“鄉案縣審”,注重對基層紀檢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個案提高,指出了存在問題,促使辦案人員對存在問題補充完善,使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規范案卷材料的管理。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和省紀委監察廳編印的《紀檢監察常用審理文書格式》對各種文書材料統一了標準,要求案件移送審理時必須材料齊全、文書規范,結案后案卷由各鄉鎮紀委歸檔保管,促進了全縣案件檔案管理的標準化和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