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巍山縣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到全縣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之中,通過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班子成員抓、抓班子成員等措施,確保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突出責任主體。巍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職責,堅持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信件親自批示、重大案件親自督辦,多次主持召開會議,研究分析全縣反腐倡廉形勢,查找存在的問題,制定進一步細化責任、落實責任的工作措施。巍山縣委常委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2次12項;巍山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6次6項。
強化責任分解。巍山縣逐級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1826份,實現了任務到部門、責任到領導、落實到個人,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落實到位的責任體系。
強化檢查考核。成立了9個考核組,對全縣10個鄉鎮和68個縣級部門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并將考核檢查作為縣委、政府對鄉鎮、部門年度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
提升履職能力。巍山縣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三轉”要求,明確紀委職責定位,聚焦黨風廉政建設,突出反腐敗主業。清理縣紀委監察局主辦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117個,僅保留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作風建設領導小組等15個議事協調機構,精減幅度達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