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文山市堅持“抓早抓小、注重預防”,通過強化監督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強化廉政教育等措施,著力從源頭上防治基層黨員干部貪污腐化。
強化干部監督。制定了《文山市村(居)務監督員制度》及村干部權力運行、村干部離任審計和勤廉雙述等制度,按照民主決策“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把村級事務的決定權交給群眾,變村干部主導為村民主導,變村干部定事為民主定事,變村民被動參與為主動參與,變事后監督為全程監督。2014年,全市411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委員先后列席村“兩委”會議1218次,監督各類村(居)務3640次,涉及金額14377萬元;現場糾正各種違紀違規行為數13次,涉及金額181萬元。提出和反映群眾意見建議219條,被村(社)“兩委”采納108條。發現和提供信訪舉報線索12件,調處各種矛盾糾紛368件。
規范財務管理。在全市推行“三資”監督制度,在堅持村(社)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將村(社)委的資金、資產、資源統一委托各鄉(鎮、街道)農村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代理,建立了完整的管理、審批、運行、處置和責任追究工作機制,為農村基層黨組織科學、民主理財打造了陽光通道。
強化廉政教育。以廉政文化建設為載體,以示范和警示教育為途徑積極開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廉政教育。通過送文化下鄉、送廉政電影下鄉、建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積極整合農村文化資源,使廉政文化進入農戶的日常生活,教育引導基層干部廉政從政。2014年,全市共投入35.5萬元建立廉政文化示范點8個,開展送廉政圖書下鄉12次,贈送圖書2404冊,送電影下鄉1360場次,受益群眾達155336人次,有效地擴大了廉政文化的影響力和教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