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洱源縣被云南省紀委監察廳評定為全省2014年度案件查辦縣(市、區)級一等獎。這是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職能、嚴格落實安全文明辦案要求的結果。
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三轉”要求,聚焦查辦案件主業,整合辦案資源,通過抓學習、抓基礎、抓責任、抓監督,不斷強化安全文明辦案理念,切實把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查辦案件數量和質量實現雙提升。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共受理信訪舉報93件,初核67件,轉立案30件;審結19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6人(其中鄉科級領導干部12人)。
抓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將案件查辦知識列入集體學習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學習中央和省州紀委關于安全文明辦案的部署要求,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的辦案安全事故材料為反面教材,要求參與辦案的相關人員引以為鑒、舉一反三,守住安全底線,牢固樹立“辦案首保安全,沒有安全就沒有辦案”的理念,把辦案安全要求貫穿于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的全過程。嚴格落實辦案安全相關規定,健全完善辦案工作制度,規范約束辦案人員行為,確保辦案工作不違規、不逾矩、不出格。
抓基礎,提升履職能力。堅持以辦案工作為重點,在人力、設備、經費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確保資源配置向辦案一線傾斜。整合各室、各紀工委12名干部參與執紀辦案,使辦案人員占到機關總人數的60%。注重辦案人才培養鍛煉,優先選派執紀辦案人員參加中央和省級組織的業務培訓,優先將選調的年輕干部充實到辦案隊伍,優先為辦案人員配置辦公辦案設備。投資140萬元高起點建成縣級談話室,確保在同一區域內正常辦公、組織談話、飲食起居、應急處理等辦案所需,為安全文明辦案提供保障。
抓責任,規范工作流程。以落實辦案安全工作責任制為重要抓手,層層簽訂辦案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檢查室主任、案件主辦人、談話人、陪護人等參與人員的職責,將辦案安全要求體現在組織談話、調查取證、陪護記錄、值班巡查、后勤保障等各個環節。加強案件分析研究,及時總結安全辦案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整改落實措施,為以后的安全辦案工作積累寶貴經驗。同時,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將辦案安全理念貫穿于信訪舉報受理、組織談話、車輛使用、材料收集等經常性工作中。 抓監督,提供紀律保障。以案件查辦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為重點,有針對性地實施監督,為辦案安全提供紀律保障。將涉及線上級機關交辦、領導批辦以及同級黨委管理干部的違紀違法線索,列入重要案件線索管理范圍,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杜絕辦案人員私自扣壓、擱置。嚴格工作程序監督,對每一個案件所涉及的線索收集、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各個環節都納入監督的內容,實施動態監督,防止程序隨意簡化或顛倒,防止辦案人員以案謀私,以此促進依紀依法辦案規定的落實。(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