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楚雄州紀委通報了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典型問題。
1.姚安縣檔案局副局長代連偉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代連偉在擔任縣檔案局局長(副科)期間,于2009年至2013年,安排本單位職工虛報套取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21181.70元,私設“小金庫”78692.50元,用于單位日常開支44331元和違規發放職工津補貼18925元。2015年10月16日,代連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8925元違規發放的職工津補貼收繳縣財政。
2.姚安縣檔案局局長郭永光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郭永光在擔任縣檔案局局長期間,于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不僅未制止糾正縣檔案局原私設的“小金庫”,反而將前任局長原設有的“小金庫”結余資金和本人任局長期間的檔案用品經營及其他收入64916.2元,在單位內部繼續私設“小金庫”,用于檔案局的日常辦公等支出和違規發放職工津補貼13100元。2015年10月16日,郭永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13100元違規發放的職工津補貼及26712.68元“小金庫”結余資金收繳縣財政。
3.姚安縣官屯中心學校原校長何興榮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何興榮在擔任原官屯中心學校校長職務期間,于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直接經手保管使用本單位資金40.12萬元,以加班等名義違規發放加班費等16774.4元;套取國家教育財政補助資金32445.4元;直接經手各學校辦公用品、食堂物資采購,導致各學校資金管理混亂,內控管理失控,致使官屯鄉各學校、中心學校產生40.48萬元債務。2015年1月14日,何興榮受到記過處分,違紀款收歸原資金使用渠道。
4.武定縣田心鄉水利水土保持站站長、田心鄉自來水廠廠長李忠富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李忠富在擔任田心鄉水利水土保持站站長、田心鄉自來水廠廠長期間,于2013年中秋節和2014年春節期間,違規發放津補貼7800元,并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5000元;2015年9月18日,李忠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12800元違紀款收繳縣財政。
5.大姚縣六苴鎮中心衛生院副院長樊映明違規舉辦升學宴問題。樊映明在任六苴鎮中心衛生院副院長(主持工作)期間,于2015年8月6日,違規舉辦升學宴,收取禮金20161元。2015年10月16日,樊映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大姚縣趙家店鎮水務站站長邢開建用“小金庫”資金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等問題。邢開建在擔任大姚縣趙家店鎮水務站站長期間,于2004年至2014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46800元;將應由財政管理的12000元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私自留存在自己存折上;在水務站私設“小金庫”,并違規將應由個人承擔的支出費用3750元在“小金庫”公款中報銷。2015年6月5日,邢開建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違法所得收繳縣財政。
7.武定縣獅山鎮永寧村委會黨總支書記、主任段家永違規組織公款旅游、發放過節費、贈送禮品等問題。段家永在擔任獅山鎮永寧村委會黨總支書記、主任期間,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違規向村組干部發放過節費、電話費共計22540元,違規向上級部門贈送禮品,折合人民幣共計25151元;于2013年11月違規組織村組干部等19人外出旅游考察,用公款報銷費用96110元。2015年9月18日,段家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49755元違紀款收繳縣財政。
通報指出,當前“四風”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但不良作風積習甚深,樹倒根在,一些違規行為趨于隱蔽,轉入“地下”,而且花樣翻新,稍有松懈,就可能死灰復燃。通報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理解改進作風的重要意義,認識黨中央一抓到底的堅定決心,從通報的7起典型違規違紀問題中吸取深刻教訓,堅決克服等待心理、僥幸心理,養成好的作風和習慣。全州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繼續狠抓節點、盯住具體問題,扎實推進“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要嚴格執行中央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把紀律和規矩挺到前面,堅持抓早抓小,強化日常管理監督,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約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作為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對心存僥幸、依然故我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對違規違紀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加大問責力度,對出現嚴重頂風違紀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媒體監督作用,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