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紀委通報了1起中秋、國慶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經查,個舊市住建局黨委委員、市環衛處處長、市垃圾處理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楊向東,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濫發獎金、津貼,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仍不收斂。個舊市環衛處黨支部書記兼市垃圾處理公司監事鄭兵嚴重失職,對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不反對、不制止,還參與分取。個舊市紀委監察局派出第四紀工委監察分局給予楊向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鄭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個舊市環衛處、市垃圾處理公司這一問題,是一起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的典型案件,教訓十分深刻。分析其原因,一是我行我素“習以為常”。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相關實施辦法視而不見,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盲目認為“依然可以”變相發放津補貼,變相為職工謀“福利”,情節較為嚴重;二是變通“搭車”,打“擦邊球”。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和福利是個老問題,名義上是單位“工作需要”、“福利待遇”,實際上是損公肥私,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頂風違紀行為。三是制度執行不嚴,內部監管不力。個舊市環衛處、市垃圾處理公司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既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規定形同虛設執行不力的原因,也有內部監督不力的問題,該單位黨支部書記兼市垃圾處理公司監事鄭兵嚴重失職,不僅對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不反對、不制止,還參與分取。因此,必須引以為戒,認真抓好制度執行,強化財務審計,切實落實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通報強調,“四風”問題,積習甚深,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克服慣性思維,打破僥幸心理,頂風違紀者,必是咎由自取。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創新思維,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查處、及時通報,使“變通搭車、隱身變形”等問題難行其道、無處藏身,讓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止于紀律紅線,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