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2014年12月2日至4日,楚雄州永仁縣移民局副局長劉壽,在工程項目驗收活動中,收受驗收費(紅包)人民幣1200元,并未按規定繳納伙食費。經永仁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壽黨內警告處分。
2.玉溪市易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云平在擔任副局長期間,于2015年4月23日晚,與該局黨支部書記李加敏、局藥械市場監管股股長普秀芬、局保化股股長兼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股股長陳紹華、局工作人員劉長軍,在對易門縣某某藥店進行GSP認證結束后,接受該藥店老板王某某在易門某酒樓安排的宴請,餐后高云平和普秀芬、劉長軍還參與了王某某安排的KTV娛樂活動。經易門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高云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李加敏、普秀芬、劉長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陳紹華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