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縣認真落實各項干部紀律和規章制度,防止“四風”問題反彈,保證干部作風建設工作持續推進。
嚴治干部“走讀”。馬龍縣委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整治干部“走讀”的通知》。要求縣級領導帶頭駐夜值守,確保每周有一半時間在馬龍。鄉科級干部,原則上家住縣外的縣直單位科級干部或家住所在鄉鎮(街道)工作外的科級干部,每周只允許中途回家一次。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各地各單位實際,從嚴抓好科級以下干部“走讀”問題。在整治干部“走讀”中嚴格執行值守、領導干部外出報備、請銷假、住夜值守督查、舉報受理、責任追究“六個制度”,進一步形成干部“走讀”治理長效機制。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該縣作風辦不定期進行抽查,已開展專項督查2批次,下發督查通報1期。
嚴禁公車私用。該縣堅持從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做起,言必行,行必果,進一步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和紀律觀念,消除在公車使用上的模糊認識,自覺遵守公車使用的有關規定,杜絕僥幸心理。遇過節放假和周末,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停放到指定地點,任何個人不得使用公務車輛辦理私事,確保出現突發情況時,車輛能夠及時就位。同時,縣作風辦加大督查力度。
嚴守八小時外圈子“文化”。八小時外,要求所有干部必須在職在位,進一步加強對、《黨章》《準則》和《條例》等黨紀政紀條規知識的學習;大力開展警示教育,以黨紀國法為戒尺,把欲望關進道德的籠子,時常保持自省、自警、自重、自勵,自覺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自覺防微杜漸,做到警鐘長鳴;積極倡導“八小時內快樂工作、八小時外健康生活”的理念,牢固樹立好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確保身心健康,潔身自好。
嚴查違紀違規。嚴格執行各項干部紀律和規章制度,嚴禁出現干部參與賭博、接受吃請和請吃、收受禮品等違法違紀行為;全縣村(居)以上干部嚴格執行廉政檔案制度、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制度、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杜絕出現“燈下黑”、“燈不亮”和不作為,對違規違紀現象實行“零容忍”。 2015年以來,縣“作風辦”采取實地察看、現場錄像的方式到各鄉(鎮、街道)、各單位和縣城各主干道、部分餐飲酒樓、茶室、景點、娛樂場所對作風建設開展明察暗訪46批(次)、出動督查人員137人次、督查單位166個次,受理群眾舉報3件(次),發出督查通報11期,查處作風問題1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