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德宏州紀委印發《關于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實施辦法,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強化監督執紀,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加強元旦、春節期間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加強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向黨員干部發信號、打招呼、提要求,營造崇廉尚儉的節日氛圍,引導黨員干部自覺抵制不正之風;要緊盯節慶期間公款吃喝、收受紅包、濫發錢物、鋪張浪費、公車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風,對出現的問題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堅決糾正、督促整改;要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增強執行紀律規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
通知重申,嚴禁借節日之機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聚焦“四風”,切實加大執紀監督力度;要開設專欄,加大對作風紀律建設規定的宣傳報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信箱,設立網絡監督舉報專區,認真受理廣大群眾、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的舉報監督,形成監督合力;要牽頭成立檢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開展監督檢查。
通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對元旦春節期間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核查;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作風建設的問題,嚴查快處、快查快結;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嚴肅追究其主體責任;對紀委(紀檢機構)協助黨委(黨組)監督工作不力,嚴肅追究其監督責任;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