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在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推進中,嚴格貫徹省、市紀委有關要求,立足實際,創新舉措,狠抓落實,有效解決群眾訴求,著力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基層穩定。
搭建平臺,傾聽群眾訴求“全面化”。一是健全工作機構。建立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12個部門(單位)負責做好群眾訴求的督查、協調等工作。縣紀委和信訪部門協調配合,每季度召開一次聯系會議通報情況,共同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在全縣各鄉(鎮)建立了暢通群眾訴求中心,在144個村委會設立了群眾訴求工作室,各群眾訴求中心(工作室)確立3-7名暢通群眾訴求工作人員,其中村民小組長為本訴求中心的群眾訴求聯絡員,負責做好群眾訴求平臺的系統管理、監督、信息處理等相關工作,確保群眾訴求“有人聽”、“聽得到”。二是改善辦公條件。投入經費為全縣11個鄉鎮(街道)、1個華僑管理區分別配備了電腦和錄音筆,144個村居委會實現了電腦全覆蓋、網絡全鏈接。目前,各鄉鎮(街道)紀委和村(居)委會訴求中心均實現“七有”即:有場所、有人員、有設備、有牌子、有制度、有經費、有投訴信箱。為全縣解決群眾訴求五級聯動工作有序、規范推進奠定基礎。
會診處理,受理群眾訴求“科學化”。針對群眾的具體訴求內容,采取先分析再分類進行處理的方式,做好群眾訴求“會診”工作,確保群眾訴求受理工作“科學化”推進。一是分類處理群眾訴求。按照“三分、三定、三聯、三督”(分析分流、分類辦理、分解任務,定專人、定責任、定時間,領導聯系、部門聯動、上下聯辦,督查、督促、督辦)工作法受理群眾訴求,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內訴求的由紀檢監督機關辦理,紀檢監察業務外的分流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二是協調辦理群眾訴求。安排專人負責群眾訴求辦理工作,并嚴格工作時限,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回復。對需要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分管聯系群眾訴求工作的領導牽頭,協調相關部門,進行“會診式”處理,確保合理訴求解決到位、無理訴求教育到位、困難群體幫扶到位。三是吸收群眾參與辦案。對涉及群體性利益的集體訪、聯名訪,特別是反映基層干部財務混亂、村務透明度不高等農村復雜疑難信訪舉報案件,嚴格篩選吸收3至5名講黨性、講原則、有責任心的群眾代表參與辦案,消除上訪群眾思想疑慮,全程接受群眾監督,妥善處理群眾訴求,有效化解群眾矛盾。
完善機制,解決群眾訴求“高效化”。一是實行領導接訪制。明確規定了接訪時間、地點,參加接訪人員、接訪工作程序、處理問題原則、督查督辦措施和有關注意事項。參與接訪的領導,能現場答復的由帶隊領導安排相關部門給予現場解決答復,現場解決不了的由帶隊領導批示轉辦督辦。二是推行下訪和約訪制。由縣紀委常委帶頭,采取入戶走訪、隨機調研、專項活動、交心談心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鄉鎮(街道)和縣直部門開展下訪接訪,協調解決群眾訴求問題。三是實行領導包案制。推行縣紀委常委聯系點制度,每個紀委常委劃分2至3個聯系點負責做好聯系點的暢通群眾訴求“五級聯動”信訪工作的受理、指導、監督工作,按照“六包”責任制(即包調查、包辦理、包結案、包息訪、包穩定),每年每人包案處理信訪問題不少于3件。
強化監管,落實群眾訴求“常態化”。一是“全程化”管理。縣紀委明確1名信訪干部專門負責對群眾訴求辦理情況進行全程化跟蹤管理,堅決糾正“一轉了之”、“無所作為”現象,督促相關部門主動協調、跟蹤督辦、落實責任、解決訴求。二是“定期性”通報。每月定期對全縣暢通群眾訴求“五級聯動”信息錄入情況進行通報,并提出具體的意見建議。三是“經常式”督查。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等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重點與隨機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領導干部接訪情況、交辦重點信訪案件辦理情況等進行督查,確保每一件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