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扎實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
師宗縣深入落實主體責任,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通知》,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不折不扣抓好落實,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成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各級黨組織把嚴守紀律、嚴守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加大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扶貧、社保、救災救濟等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貪污私分、截留克扣、擠占挪用、虛報冒領等行為;牢固樹立依法治腐理念,轉變辦案模式、改進辦案方法,完善辦案程序,用嚴厲的懲處強化法治權威,確保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持續深入糾正“四風”,通過持續加強作風建設,加強對公務接待四項制度等各項規定執行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公車私用、參與賭博、大操大辦等行為,加大執紀監督、公開曝光力度;把違反規定的行為作為黨的紀律審查、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進行問責;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嚴禁插手土地征用、嚴禁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違規使用扶貧和社保資金、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嚴禁玩忽職守導致安全事故、嚴禁工作懈怠導致群眾上訪等8個方面的專項整治,規范村級資產、資源、資金“三資”和支委、村委、村務監督委員會“三委”的管理,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依靠群眾和媒體開展監督,建立健全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師宗縣建制度、扎籠子,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落實到不同領域、不同主體和運行機制的各個環節,進一步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綜合效果;認真落實好縣委工作規則,健全重大決策制度,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將行政決策、執行、監督的各個環節置于法制框架內,努力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加強干部日常管理,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誡勉談話;實行廉政一票否決;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認真落實《師宗縣執紀執法機關聯合查辦案件工作意見》,發揮各執紀執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主業主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紀檢干部培訓;紀檢監察干部做到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對發生在紀檢監察系統的以案謀私、串通包庇、跑風漏氣等違法違紀案件,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