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紀委監察局采取“六項措施”,部署元旦春節期間作風紀律督查等工作,重申紀律要求。
印發專題通知,重申紀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下發了《關于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重申兩節期間紀律要求。重點提出“八個嚴禁”要求: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
強化宣傳提醒,營造廉潔氛圍。一是市紀委監察局聯合市電視臺、麗江日報、麗江政務網、麗江讀本等,通過報紙、新聞、網站等多種載體,加強宣傳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和作風建設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同時暢通舉報渠道,強化社會監督。二是采取對黨員干部群發廉政提醒短息的方式,提前送去組織對干部的“廉”節關愛。三是市紀委監察局派出八個工作組到各單位通過走訪、召開會議等方式,向黨員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提醒,切實營造廉潔過節的良好氛圍。
采取多種形式,監督檢查全覆蓋。決定采取專項督查的模式,針對元旦春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規定情況開展一次專題督查調研。分四個階段開展督查:第一階段是各紀檢監察室、各紀工委監察分局督促指導所聯系的縣(區)和部門認真學習和落實《通知》要求,重申“八個嚴禁”;第二階段是由市紀委監察局牽頭,會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部門,對各縣區和市直各單位遵守規定情況開展明查暗訪;第三階段是根據所掌握的問題線索,安排對應的紀檢監察室和紀工委監察分局進行核查;第四階段是元旦春節期間,根據值班情況抽調相關工作人員組成明察暗訪組,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要部位進行重點抽查、明察暗訪。
從嚴落實規定,嚴肅執紀問責。嚴格按照中央紀委、省紀委要求,認真履行職能,對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核查,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以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對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壓案不查、袒護包庇甚至干預案件查處工作的,嚴肅追究其主體責任;對紀委(紀檢組)協助黨委(黨組)監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者監督檢查不嚴,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拖延不查、追責不到位的,嚴肅追究其監督責任。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在元旦春節前,點名道姓集中通報曝光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對監督檢查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的查處情況,在節后及時通報曝光。